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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聲明-澄清有個別人士將本會的食物容器報告斷章取義

  • 2004.08.04

嚴正聲明

澄清有個別人士將本會的食物容器報告斷章取義

本會獲悉部分學校及機構近日收到中英文函件各一,指稱紙製飯盒和塑料飯盒有問題。發信人自稱信中提及的資料由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提供,又稱當中資料與本會吻合。此外,部分中文信件曾提及已將全港的午餐飯盒供應商的餐盒樣板分析,並向本會備案。由於信件內容盡多與事實不符之處,本會就此作出回應及澄清:

(一)中文函件

1. 張冠李戴:將本會顏色膠袋及發泡膠容器的報告,套用於紙製飯盒和 PP 塑料飯盒

中文函件節錄了《選擇》月刊 6 段文字,聲稱資料由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提供,但這些報告討論的是顏色膠袋及發泡膠容器(發泡膠即聚苯乙烯 Polystyrene 簡稱 PS ),而非紙和 PP 塑料飯盒,因此絕非與信件中的資料「吻合」。

2. 故意的改動及錯漏

例一:信中「節錄」文字有故意的改動及錯漏,將數段「節錄」文字中的「發泡膠」容器更改為「塑膠」容器。

事實上,塑膠容器可以包括 PP 塑膠容器,此改動擴大及違背了本會測試報告所涵蓋的範圍。

 

例二:信中一段「節錄」把原文「膠袋」更改為「食飯盒」,並將原文中「除了常用的 PE 袋外」句子刪除。

膠袋和飯盒的載物用途不一,不能移花接木,改頭換面將膠袋的資料強加於飯盒。雖然部分紙飯盒可能有聚乙烯膜層 (PE coating) ,但節錄部分是針對顏色膠袋,本會未有資料顯示本港有售的紙飯盒的膜層是用顏色膠袋所製,改動嚴重影響原文意思。

 

3. 資料片面,對測試產品不公平

例一:「節錄」文字指「在製造熱塑性塑膠過程中, ....... 染污食物。」除了將原文的「發泡膠」改為「熱塑性塑膠」之外,並只說明苯乙烯單體可能染污食物,但沒有提及本會對苯乙烯單體( styrene monomer )的殘餘量測試結果 ( 由少於 0.01%0.08%) ,遠低於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的 0.5% 規定。此外,本會的測試中亦包括兩個發泡膠外賣盒 ( 圓形 / 長方形各一 ) ,皆符合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的規定。

例二:在「塑膠容器與食物接觸, ...... 其他的殘餘添加劑如抗氧化劑、乳化劑有關。」一段,信件在引述雜質釋出量時只說明影響因素,沒有提及本會測試杯麵發泡膠容器雜質釋出量的測試結果。本會報告指出如按一般煮杯麵的情況 ( 時間和溫度不超過半小時和攝氏 100) 測試發泡膠容器的雜質釋出量,全部皆符合歐洲委員會的規定。

 

4. 本會備案

函件提及的備案,只是發信人向本會提出要求普查飯盒可能潛在的問題,及向傳媒公布普查結果及要求政府立法,本會並無認同發信人對飯盒物料問題的觀點。

信件提出 3 點有關紙和 PP 塑料飯盒的「問題」真相

1. 造紙所用螢光劑不一定致癌

信中聲稱「根據 CANADA HEALTH 資料,紙是會令到人引發哮喘;製造紙時需要漂白劑來漂白;而漂白劑含有螢光劑,螢光劑是可致癌。餐盒表面要添加防油防水助劑,這添加劑受高溫時分解於食物中,亦可引致生癌。」

首先,加拿大的有關政府機構是 HEALTH CANADA ,不是信中所稱的 CANADA HEALTH
螢光劑有很多種,不應一刀切地說螢光劑可致癌。根據 BS EN 648 [1] ,歐盟容許使用某些螢光劑。

2. 歐美、加拿大等地容許 PP 塑膠接觸食物

至於 PP 塑膠(即聚丙烯 Polypropylene ),這物料在歐、美和加拿大等地容許接觸食物,該等先進國家對接觸食物的質料有嚴格的規定,不容許質料釋出過量雜質。

3. 測試顯示微波爐盒樣本的重金屬釋出量符合歐洲標準

本會《選擇》月刊第 270 期的微波爐盒測試結果,顯示微波爐盒大多數由聚丙烯 (Polypropylene, 簡稱 PP) 製造,所有樣本的雜質釋出量皆低於美國聯邦法例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對食物塑膠容器的雜質釋出量規定。測試亦顯示各款微波爐盒樣本的重金屬釋出量皆符合歐洲標準。由此可見,以聚丙烯製造而合規格的器皿可用於裝載食物。

信件又稱「午餐飯盒供應商以低成本來獲取學校飯盒訂單,只能使用質素差或用料不明的餐盒來盛載食物以減低成本。」本會認為若製造食物容器的過程有問題,是個別事件,製造商有責任確保製造產品安全及符合標準規定。

(二)英文函件

信中關於中國大陸及台灣法律的聲稱

在英文信件中聲稱台灣及中國大陸已於當地禁止使用聚丙烯( PP )和聚氯乙烯( PVC )午餐飯盒容器 (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have banned PP & PVC lunch box containers locally." )。雖然文中並無提及本會,由於涉及消費者利益及公共衞生安全問題,本會的意見如下:

1 ) 據本會所知,中國國家經貿委有於 2001 " 關於餐飲企業停止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通知 " 的發布文件,對象是聚苯乙烯( PS )(即發泡膠)餐具,並不是聚丙烯( PP )。另外,台灣亦有限制使用含保麗龍(即聚苯乙烯( PS ),亦即發泡膠)的塑膠類免洗餐具。

2 ) 歐盟和美、加等先進國家的法律,聚丙烯( PP )是可用作裝載食物用途。

3 )本會對在香港市面上是否有聚氯乙烯 (Polyvinyl chloride 簡稱 PVC) 物料塑造的午餐飯盒容器這點存有疑問。

 

《消費者委員會條例》第 20

本會亦在此提醒各界人士,《消費者委員會條例》是關於禁止利用本會的名稱作廣告用途的規定,條例中第 20 條第( 1 )款規定任何人未經本會以書面同意,不得發布或安排發布任何廣告,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提述本會、本會的刊物、本會或本會委任他人進行的測試或調查的結果,藉以宣傳或貶損任何貨品、服務或不動產,或推廣任何人的形象。該條例由警務處執行。

本會重申對環保及可持續消費的支持,過往亦就不少產品進行環保檢測,為消費者提供正確資訊,鼓勵實踐負責任的綠色消費,本會將繼續推廣及強化環保消費教育的工作。

由於中文信件將本會發表的報告嚴重斷章取義,選擇性改動及歪曲原文,以迎合所提出的觀點,信內不正確的觀點會嚴重影響本會聲譽,因此本會特作澄清,以正視聽。

1. BS EN 648: 1994 Paper and board intended to come into contact with foodstuffs - Determination of the fastness of fluorescent whitened paper and 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