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作用與不良反應
用藥後引致皮膚燒傷的罕見個案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在2012年指出,當地曾經出現使用外用止痛藥後引致燒傷的罕見個案,大多數二級和三級燒傷的個案使用的產品成分分別為:只含有薄荷醇一種活性成分,或同時含有濃度高於3%的薄荷醇和濃度高於10%的水楊酸甲酯,小部分病例則使用含有辣椒素的產品。在大部分個案中,使用者僅塗抹了1次外用止痛藥後24小時內便出現嚴重灼痛或起水泡,嚴重者需要住院治療。該局建議,如果使用外用止痛藥的位置出現疼痛、腫脹或起水泡,便應馬上停止使用該產品並求醫;塗抹外用止痛藥的位置不要加以包紮,也不要另行加熱(例如使用加熱墊、電燈、袋裝或瓶裝熱水等),以免增加嚴重燒傷的風險。由於薄荷醇、水楊酸甲酯、辣椒素等成分具有一定刺激性,只適用於完整無損的皮膚上,使用時亦應避免觸及眼睛和黏膜。
鴉片類止痛藥貼藥效強但危險性大
除了上述的外用止痛藥外,亦有一種必須由醫生處方的強效鴉片類止痛藥貼,惟使用時要非常小心。如果病人的認知能力較弱,必須由照顧者或家人從旁協助,以避免因不當使用而增加病人死亡的風險。在2020年9月,英國藥品及保健品管理局(Medicines and Healthcare products Regulatory Agency,簡稱MHRA)參考英國人體藥物委員會(Commission on Human Medicines,簡稱CHM)的建議,限制未曾使用過鴉片類藥品的病人使用該類藥貼。CHM在2019年開始對鴉片類藥物用於紓緩非癌症引起的痛症作出審查,發現使用風險相當大。部分使用該類藥貼的病人會出現呼吸障礙,對無論有否使用過鴉片類藥物的病人都有機會造成嚴重傷害,甚或引致死亡。因此,在非癌症患者中,該類藥貼只應該用於先前已有使用過鴉片類藥物經驗並已能耐受該類藥物的患者。
不應過量使用止痛藥
避免同時口服又外塗同一種類止痛藥
葉醫生指出,非處方的外用止痛藥一般是治療較輕微的痛症,如果痛症較嚴重,例如膝關節退化或脊椎毛病引起腰背痛等,可能需要同時口服止痛藥及在痛處塗抹藥膏,但切忌內服和外用同一種類的藥物,以免因過量吸收該類藥物而引致不良反應。舉例來說,市面上大部分含雙氯芬酸的止痛藥貼其實劑量不高,但如果病人同時使用含雙氯芬酸的止痛藥貼及口服止痛藥,可能在不知不覺間吸收過量的雙氯芬酸,有機會增加出血、不正常的肌酐、尿素和血紅蛋白水平等不良反應的風險。如果已經外用NSAID類藥物,口服藥物則可選擇撲熱息痛(paracetamol);又例如正在口服NSAID類藥物,外用的藥膏便應採用含薄荷醇或樟腦油成分的產品。使用任何外用或口服止痛藥前,應先了解藥物的成分和使用方法。如有任何疑問,應向醫生查詢。
避免使用不同品牌但成分相同的藥膏和藥貼
有些藥膏和藥貼產品看似是草藥產品,但其成分實際上與西藥成分相同,例如冬青油或冬綠油的產品,其實都含有水楊酸甲酯。如同時使用,就可能吸收了大量水楊酸甲酯,有機會出現藥物過量的徵狀例如頭暈、耳鳴、噁心、嘔吐和頭痛等。
中西藥膏都可能含有冬青油或水楊酸甲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