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業界措施
配合《條例》的政府及業界措施
自《條例》生效至今,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作為執法部門已就15宗違規個案成功提出檢控,相關業主被處罰港幣2,000元至18,600元。2021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間,水務署亦已成功檢控11宗涉及濫收「劏房」租客水費的個案。此外,為配合《條例》的實施及執行:
- 房屋局發布載有《條例》要求的租賃協議範本供業主及租客參考及使用。
- 2021年,《水務設施規例》通過修訂,規定業主就供水方面只可向租戶收回繳交給水務署的水費,水務署亦設立舉報熱線。有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一萬元。
- 2022年1月,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執業通告,規定地產代理必須向客戶披露代理在交易中是代表租客或業主,或同時代表租客和業主雙方行事,以及向客戶解釋在《條例》下有關「劏房」的租住權保障和租金規管等,未能遵守或會受到紀律處分。已簽署《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的地產代理可張貼《約章》標誌及展示相關宣傳物品,讓業主及租客更容易辨識實踐良好「劏房」租賃作業模式的代理。
- 2023年6月27日,水務署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就進一步修訂《水務設施條例》及《水務設施規例》的建議徵詢意見,目的是授權水務監督更廣泛搜證權力調查涉嫌「劏房」濫收水費個案,並提高相關罪行和罰則以加強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