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十一月五日)呼籲市民不要購買及服食名為「Bevidan」的產品。該產品被發現含有無標示西藥成分,可能會引起副作用。
衞生署調查一宗涉及一名五十九歲男子在服用該產品後出現高血壓、高血糖、圓臉及肌肉乏力等徵狀的個案,並作出上述呼籲。該男子服用該產品作減輕肌肉痛楚之用,他現時情況穩定,毋需入院。
化驗結果顯示,產品樣本含西藥成分潑尼松龍(prednisolone)及甲芬那酸(mefenamic acid)。
「潑尼松龍」屬類固醇,長期服用可引致圓臉,高血壓、高血糖及胃潰瘍。
「甲芬那酸」是非類固醇消炎藥,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惡心、胃痛及出血。
在本港,如產品含有西藥成分,必須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註冊才可出售。管有或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上述西藥應在醫生監督下使用。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此等成分的產品被列為附表三內的毒藥,必須有醫生處方及在藥劑師監督下才可購買。
正使用上述產品的市民,應即時停止服用,如有需要,請盡快求醫。
市民應將該產品銷毀,或可於辦公時間內,將產品交給衞生署位於九龍南昌街三百八十二號公共衞生檢測中心三樓的藥劑事務部辦事處。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811/05/P2008110502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