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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含被禁用西藥成分減肥產品的警告

  • 2011.11.15
衞生署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或服用含被禁用西藥成分的減肥產品,因為服後可能危害健康。

署方接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通報一宗個案,涉及一名曾服用減肥產品的三十二歲女病人。該名病人在十月三十一日因甲狀腺毒症入住雅麗氏何妙玲那打素醫院。

病人表示曾持續服用一款名為「Omine 15」的減肥產品約一個月,該產品是從沙田一間不知名的藥房購買。醫管局就產品樣本進行化驗的結果顯示,產品含禁藥「西布曲明」。

衞生署發言人說︰「署方的調查顯示,病人的甲狀腺毒症與服用該產品無關。她現時情況穩定。」

「西布曲明」屬第一部毒藥,曾是一種用於抑壓食慾的西藥。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因為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於二○一○年十一月已被禁止使用。

含被禁用西藥成分的產品不可在港出售。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忠告市民切勿售賣含被禁用西藥成分的減肥產品。

市民如有購買有關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服用後感到不適或有懷疑,應尋求醫生意見。

發言人說︰「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士的意見。」

(轉載自香港特區 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11/15/P2011111504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