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人員從恒常市場監測發現上述產品並未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註冊,故此作出上述呼籲。初步調查發現上述產品由黎升製造及批發。雖然上述產品與黎升另外七款註冊中成藥有相同之處,但兩者的產品名稱或劑型形式均存有差異。
黎升已設立熱線電話8102 2208解答相關查詢。署方會密切監察回收。調查仍在進行中。
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安全、效能及品質均未經證實,因此可能對公共衞生構成風險。衞生署至今沒有收到相關不良反應的報告。
發言人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549章《中醫藥條例》第119條,任何人不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兩年。待調查工作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另外,衞生署亦會將個案轉介管委會考慮作紀律處分。」
發言人呼籲,購得有關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將產品於辦公時間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如有疑問或感到身體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意見。
註冊中成藥名單可於以下網址瀏覽: www.cmchk.org.hk/pcm/chi/#main_dis.htm 。
附件: 回收未經註冊中成藥
(轉載自香港特區 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1/25/P2013012503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