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有關基金於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間財務狀況及受助個案進展的報告。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的總收入及支出分別為港幣63,094元及1,612,192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基金結餘約港幣1,237萬元。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接獲4宗新申請個案,加上基金在本報告期前已接獲的11宗申請個案,合共15宗申請個案。基金經詳細考慮後,對一宗申請給予資助,否決5宗申請,而餘下9宗申請個案仍在處理中。
於2015年6月,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為受助消費者,向相關美容院及公司,展開法律訴訟。經2015年9月開庭聆訊,區域法院在被告公司沒有作出抗辯的情況下頒下判決,命令所有涉案的合約予以撤銷,及被告公司須向受助消費者退還各項預繳費用。
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現正協助強制執行有關法庭判決。
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已向涉案牙醫診所,發出要求就未能提供或完成的牙科服務退還已收費用的信函,但是未有收到任何回覆。
因此,透過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協助,6名受助消費者於2015年9月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牙醫診所提出申索。在本報告期後的短期內,6名受助消費者成功於2015年11月6日取得勝訴。
這個受助個案涉及美容服務的預繳式收費,及消費者在完成已支付的美容服務前離世的情況。受助消費者是已離世消費者的共同遺產管理人。考慮到這個案可作為案例的價值,基金決定協助有關遺產管理人,向拒絕以現金方式退還預繳收費的美容院作出申索。
於2015年9月,受基金所委託的律師向美容院,發出要求退還預繳收費的信函,雙方其後進行和解洽談。
基金申請個案統計見附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