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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合法下載-《選擇》月刊第363期

  • 2007.01.16

唱片業界應制訂標示,幫助消費者可分辨網上音樂檔案是否可供合法下載。

政府現正就檢討版權法諮詢公眾,其中一項建議是將未獲授權的下載活動列為刑事罪行。

消委會認同消費者應尊重知識產權,但關注在沒有標準標示下,消費者會無法辨別可合法下載的音樂而不慎侵權。

故此,業界應制訂合法授權音樂的標示,或授權網站名單。

要留意版權問題外,消費者下載前應先了解所用的播放軟件或裝置是否支援有關的檔案格式。部分網站提供下載測試,讓消費者先進行測試。

此外,第363期《選擇》月刊亦刊登了可播放下載音樂的23款MP3機和PMP機比較報告。

測試項目包括音響質素(30%)、使用方便程度(28%)、電池表現(15%)、耐用程度(5%)、功能多元性(10%)和軟件提供(2%)。

只有5部播放器使用附送耳筒時,音響質素能達到高水平。大部分其餘樣本若配合高質耳筒收聽,表現會提升。

測試最長播放時間的時候,所有樣本的播放音量相同。表現最佳的樣本使用內置充電池可連續播放37小時;亦有樣本只須充電30分鍾即可播放25小時。

此外,量度樣本的最大輸出播放聲浪時,發現11個樣本量得的音量,超出法國法例所訂最高的100分貝。

長時間以高音量聽MP3可能會影響聽力。用者以耳筒收聽時宜將音量調低至最高音量的6成,每天不應聆聽多於一小時。家長應鼓勵子女收聽較柔和的音樂。

為安全起見,消費者在街上用耳筒聆聽音樂時,應將音量收細,以免減低對外間的注意力,聽不到汽車的響號。

4個樣本未能通過滾墮測試,使用時要額外小心。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的權利(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