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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只向持牌旅行社購買機票-《選擇》月刊第377期

  • 2008.03.14

消費者購買電子機票時,應光顧持牌旅行社,保障個人權益。

復活節期將至,而早前發生無牌旅行社涉嫌售賣假電子機票,消費者委員會特此提出警告。

消費者應留意旅行社是否持有旅行代理商牌照。

首先,查看有關旅行社的宣傳單張及單據(謹記索取單據)是否印有旅行代理商牌照號碼。

第二,致電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或瀏覽該處網頁,核對有關公司是否為持牌旅行代理商。

此外,付款後應要求立即收取機票,或者確認機位後要求旅行社列印行程,與及查閱機票編號。

收到機票後,應核對機票上的資料是否正確,例如姓名、目的地、出發/回程日等,並向航空公司確認所購買的機票是否有效。

最後,若向同一旅行社訂購機票連酒店住宿或旅遊活動,應要求旅行社發出合併收據,並驗明收據上是否已經蓋有旅遊業賠償基金0.3%的徵費印花。

切勿輕信一些誇大優惠的廣告宣傳,若機票太便宜,小心有詐。祝旅途愉快。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