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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奶粉標籤-《選擇》月刊第388期

  • 2009.02.16

消費者委員會關注部分進口嬰兒奶粉沒有以中或英文標示詳盡的產品資料。

看來進口商並無為本港市場的消費者將進口嬰兒奶粉的標籤全文翻譯。

標籤上僅概略地列出法例要求的資料。

自從發現奶品含三聚氰胺引起恐慌後,越來越多家長選購進口嬰兒奶粉,標籤資料不足的情況令人關注。

消委會檢視了9款進口嬰兒奶粉樣本,發現其中3款的成分表資料不全。

消委會將結果交予食物安全中心後,中心已向有關零售商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有關標籤。

以中或英文標示詳盡產品資料,對消費者選購、如何使用和存放嬰兒奶粉的指示,都非常重要。

世界衞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共同制定的《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亦要求嬰兒奶粉標籤提醒家長須於母親無法以母乳餵哺嬰兒時,在醫護人員建議和指導下,才使用奶粉。

標籤亦須清楚說明正確沖調和飲用嬰兒奶粉的方法。

此外,守則亦呼籲奶粉商不要以不恰當的市場推銷手法誇大奶粉的好處,將奶粉推廣為替代母乳的好選擇,妨礙母親以母乳餵哺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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