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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家居保險的不受保事項-《選擇》月刊第395期

  • 2009.09.16

選擇家居保險時,除了留意承保範圍,還要留意主要的不受保事項。

仔細了解保險計劃內的主要不受保事項,可避免日後索償時的爭拗或投訴。

消費者委員會在有關家居保險的報告內提出以上建議。

報告指出,不少人誤以為家居財物保險等同樓宇結構險(俗稱火險)。

前者重點保障住所內的家具、電器和裝修等家居財物及對第三者的責任。

後者主要保障樓宇結構,例如牆身、地板、天花板等屋殼部分,及因火災或氣體爆炸等意外導致損毁後,需維修或重建的費用。

除了基本投保項目外,部分家居財物保險亦可額外附加保障項目,例如家庭僱傭保障、高爾夫球保障、租金保障損失等。一般以年費或投保額的某百比計算。

部分家居保險亦可包括類似旅遊保險內的全球個人財物保障。但消費者須留意,這並不能完全替代旅遊保險。

旅遊保險同時提供醫療費用、行程取消、延誤等家居險保並不保障的範圍。

消委會的報告亦包括揀選家居保險的一般提示,和有關的10個常見問題。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