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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選購安全鞋 保護雙腳免受傷-《選擇》月刊第405期

  • 2010.07.15

在工作場所,特別是建築地盤,穿着合適的安全鞋能有效減低被下墜重物擊中或被尖銳物件刺到,導致腳部受傷的機會。然而,不同型號的安全鞋的保護程度不盡相同,消費者須小心選購,讓雙腳於工作時得到保護。

消費者委員會與職業安全健康局的一項聯合測試,評估12款安全鞋的表現。

測試樣本包括6款中筒、4款低筒和2款高筒型號,售價由$120至$1,099。其中7款標明符合安全鞋標準。

附有標註符合安全鞋標準的樣本,整體表現比沒有標註的為佳。

保護程度方面,12個樣本中,3款通過全部測試項目,包括鞋頭防撞擊和耐壓能力,以及鞋底防刺穿能力。另外4個樣本的保護程度不理想,未能通過上述3個測試項目,其中一款更標註符合安全鞋標準,消委會已將有關測試結果交予香港海關跟進。

防滑能力測試分別於瓷磚和鋼板表面上進行。雖然全部樣本都沒有聲稱產品達到在鋼板表面的標準防滑能力要求,但本會仍參照標準要求,就樣本在鋼板表面的防滑能力作比較測試,供消費者參考。

盡管大部分樣本通過瓷磚表面的防滑要求,但只有2個樣本同時符合在鋼板表面的防滑能力要求。消費者在鋼板表面工作時,穿著安全鞋應留意其的防滑能力表現。

測試乃參考安全鞋歐盟及國際標準EN ISO 20345進行。所有樣本根據測試結果以最高5分來評級,評分比重為:保護程度(45%)、防滑能力(20%)、舒適程度(15%)、耐用程度(15%)及功能設計(5%)。

7個聲稱符合安全鞋標準的樣本中,5個得4.5分;餘下5個沒有作出聲稱的樣本,最高的也只得3分。

7月分的《選擇》月刊同時刊登了選購安全鞋要點:

按工作地點的潛在危險而選擇符合標準的安全鞋,並留意鞋上標示的保護功能。

以皮料製造鞋面的鞋較耐磨,全膠料的較防水。

若要選購聚氨脂(polyurethane,簡稱PU)鞋底的安全鞋,要留意通常標示在鞋底的生產日期標示,距離生產日期越近越好。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