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二手交易平台的確是「斷捨離」的好幫手,可讓消費者把整理後的舊物出售或轉贈予有需要人士,減少浪費,亦可讓有需要人士以比較相宜的價格購得心頭好,促進可持續消費。這類交易平台看似簡單易用,然而,交易後發現貨不對辦,甚至被騙的情況時有發生,要退貨或追究亦不易。消費者委員會檢視了7個於本港營運的網上二手交易平台,發現平台、賣家和買家三方的權責不清,對消費者保障有限,大部分平台更註明只作為場所提供者,不會介入交易過程,或是為交易物品的質素和真偽等負上任何責任。因此,監管措施主要依賴禁售物品清單及檢舉功能等基本措施和靠買家提高警覺性及賣家自律。消委會促請平台提升企業責任,加強研究並提升交易保障措施,例如探討審查假貨和引入退貨機制的可行性,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更安全、公平、透明的交易環境。
消委會職員以一般消費者身分進行實試,於今年3月至5月檢視了7個於本港營運的網上二手交易平台,並從商戶的網頁或應用程式取得其服務資料,以了解平台的使用和潛在的消費風險,搜集所得資料獲當中5個平台確認和核實,餘下2個平台則在截稿前未有回覆。
個別平台或致消費者不必要地披露大量個人資料
調查的平台對於註冊帳戶的做法各異,逾半平台(4個)未有限制同一用戶所持有的帳戶數量,當中個別平台只要求用戶不可繞過買賣限制而註冊額外帳戶,或規定不能以多個帳戶刊登同一物品。至於個人資料的使用方面,有1個平台表示不會把會員資料用作推廣或促銷,另有1個平台會視乎用戶意願而有相應做法,餘下5個平台則有提及用戶資料會被用作推銷用途。調查又發現有1個平台劃一要求所有賣家先把帳戶綁定到第三方收款公司的另一帳戶,上載地址證明與身份證副本,然後進行自拍認證,以處理該平台上的交易款項。然而,該平台早於2021年6月已停止支援此收款功能,故對於只使用香港站的基本功能的賣家而言,註冊第三方收款公司的帳戶並無實際用處之餘,亦可能導致消費者不必要地披露大量個人資料,消委會促請有關平台馬上採取措施改善。
收費方面,除非用戶需要額外的服務,例如刊登時加設副標題或賣家用盡其額度後刊登其他物品,否則平台一般都不設手續費或刊登費。如果用戶希望增加其貨品的曝光率,有2個平台提供收費的廣告服務,定價視乎推廣方式、幅度、日數等因素而定。惟是次調查發現,有1個平台列載的收費資訊頗為混亂,而客服人員給予的資訊亦有偏差,用戶或難以理解實際收費方式。商戶清楚闡明最新的收費方式與服務詳情是基本責任,其做法極待改善。
平台不為交易物品質素及真偽負任何責任
交易平台的物品種類包羅萬有,由日常用品、服飾到房地產、汽車和古董應有盡有,有些更有服務性質項目,例如轉讓寬頻服務。不過,並非所有物品都可以於平台上進行交易。全部平台都有列明禁售產品,例如法律禁止或管制的商品和服務,以及平台規定不可刊登的項目,例如有2個平台禁止所有酒精飲品的交易,有1個平台禁止買賣演唱會入場券等活動門票。
除禁售清單所列的物品之外,各平台基本上讓用戶自由上載物品進行交易,惟大部分平台只提供基本交易保障措施,例如帳號驗證、用戶評價、檢舉功能;近半平台(3個)會於交易或貨品頁面展示交易安全資訊;惟全部平台均未有實行假貨審查機制和退貨保障;只有2個有調解糾紛機制,可幫助用戶排解紛爭並就實際情況向有關用戶作出必要的處分措施,包括禁言甚至永久停權。部分平台(3個)亦會利用第三方工具、IP地址,或掃描分析用戶發送的訊息等方法以偵測詐騙行為,務求於較早階段阻截騙案發生。
現時大多數的交易保障措施均為平台自願進行,大部分平台更於使用條款註明只是提供一個場所予用戶交易,不會於交易過程中介入,或是為交易物品的質素和真偽等負上任何責任,而現行法例亦未有就其責任有清晰界定。消委會建議社會探討和研究規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平台亦應提升和檢查其相關措施,例如將退貨機制引入香港,以及探討審查假貨的可能,從而減少交易糾紛和保障消費者權益。
賣家放售物品應遵守有關法例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第7(1)(a) 條,任何人如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或供應或要約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犯罪。條例亦提到,任何人管有任何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即屬犯罪。然而,條例未必適用於消費者之間的交易,賣家會否被視為「商戶」,須視乎多項因素而定。假如賣家於網上出售冒牌物品,即違反了《商品說明條例》的第9(2) 條,此條文亦規管消費者之間的交易。
如果賣家接收某物品時知悉其為賊贓,即會觸犯《盜竊罪條例》第24條。如賣方知悉或相信某物品為賊贓,但仍然以經網上平台出售有關物品,或會觸犯《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另外,消委會留意到有用戶或於平台放售物業,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屬刑事罪行,如未持有相關牌照,用戶不應在平台上為他人放售物業,以免誤墮法網。
買家於知情下購入贓物即屬違法
由於平台的責任有限,貨品的質素及真偽又依靠賣家的自律性,買家於平台交易就要時刻保持警覺。如果買家收受或購買某物品時,在得知或相信該貨品為贓物的情況下仍繼續完成交易,或屬處理贓物,同樣會觸犯《盜竊罪條例》。消委會提醒,雖然現行法律對不同的消費活動有個別保障,但網上平台物品種類繁多,購物時又難以得悉賣家的真正身分以及貨品真偽,消費者進行大額交易時應份外小心,例如看到心宜的古董,可向賣家要求提供有關憑證,或尋求專家意見,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
網上二手交易平台的原意甚好,既方便又能夠把物品轉售至有需要的人手上;然而,現時平台的消費交易保障未夠全面,權責不清。一旦出現爭議時,消費者未必可以適切地獲得平台協助,往往難以追討損失。消費者在使用這些平台時,可留意以下事項:
- 進行交易前,先檢視對方的用戶檔案。如發現該帳戶的評價欠佳,或是屬於「空白」的新建帳戶,應衡量有關交易風險;
- 部分騙徒會訛稱或要求使用平台的安全交易功能,藉此騙取受害人的信用卡資料。消費者收到不明的網頁連結時,切勿隨意打開或填寫任何資料,並應立即停止交易及與平台聯絡,以防資料被盜用。
- 保護個人私隱,切勿隨便透露個人、財務,或信用卡資料予第三方;
- 保留交易和交談紀錄,萬一出現交易糾紛亦可作為證據之用;
- 不論交易方式為買賣、換物,甚至是饋贈,如對其他用戶或物品來源感到可疑,應善用平台的舉報功能,以助職員作出調查。
訂閱全文: https://ccchoice.org/560secondhand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的權利(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