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少人來說,搬屋是十分勞累的煩瑣事,尋找一間價錢合理又可靠的搬屋公司亦殊不容易。搬屋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及報價方式愈來愈多樣化,令人花多眼亂,最終收費或會與報價有落差,令消費者大失預算,甚至與商戶發生糾紛。消費者委員會進行的市場調查發現,現時搬屋公司普遍以「全包價」方式收費,惟各公司對「全包價」的定義均有不同,以一個2人家庭於平日搬屋的模擬個案為例,收費可相差逾1.3倍;若在搬屋當日發現要搬運的傢俬及紙箱等數量較預期多,75%提供「全包價」的公司表示需按情況加收費用,但當中只有3成有明確收費標準。至於近年新興的「按件收費」,雖然標榜無隱藏收費,惟個別物品每件的收費相差可逾7倍,而部分公司列出的收費看似較低,卻可能不包括紙箱費或假日附加費。至於提供「按車收費」模式的4間公司,收費亦可相差逾1倍(以半車計)。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不同的搬屋收費方式各存優劣,與搬屋公司簽訂合約前,必須留意條款細節及確保於合約上清楚列出需搬運的物品及數量,及問清收取額外費用的準則。搬屋公司亦有責任盡力及如實向消費者提供註明搬運細節的合約和收據,以利公平交易。
報價方式較5年前多樣化 惟透明度未見改善
消委會於今年5月至6月期間,向 126間提供本地家居搬運服務的公司發出問卷,查詢包括報價及收費方式、最低消費金額、額外收費和惡劣天氣下安排等服務條款,最終僅有20間公司回覆,其餘逾100間均拒絕參與調查或沒有回覆問卷,回覆率只有約16%,較2019年同類調查的回覆率(19%)更低,反映業界資訊透明度不足的情況未見改善。20間公司主要以3種方式收費,分別是按每件需要搬運傢俬、電器和紙箱等逐一計價的「按件收費」;以車程、需動用車輛數量或物品佔車輛空間方式計價的「按車收費」;以及按包括物品數量、拆裝工夫、人手和所需時間等定出一個價錢的「全包價」。報價方式方面,8成(16間)公司提供包括職員親身上門視察,或由消費者填寫表格、上載相片及影片,再由搬運公司提供報價的方式,與5年前的調查相比,現時市面上有較多報價方式供消費者選擇。
「全包價」差距最多逾1.3倍 留意物品過量要附加收費
顧名思義,「全包價」應該代表搬運所有傢俬雜物時衍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包裝物品和材料、運輸及裝拆傢俬等,可省卻逐一計算物品數量及所需費用的繁瑣程序。20間接受調查的搬運公司,有8成(16間)提供「全包價」收費,當中有12間更只採用此種收費方式。然而,調查發現各間公司的「全包價」可相差逾1.3倍。消委會預設了兩個例子,分別向20間搬公司索取報價。假設一個2人家庭於平日由鯉魚門村屋搬往將軍澳一屋苑,合共需要搬運22件傢俬電器、8個紙箱和10個膠箱,「全包價」報價由$4,800至$11,200,相差逾1.3倍。若假設一個5人家庭於周末由北角搬遷往美孚,需搬運40件傢俬電器、20個紙箱、15個膠箱、2個紅白藍袋和2個旅行袋,「全包價」報價介乎$6,800至$12,000,相差約7成半。
消費者在索取報價時一般都未收拾好所有物品,僅靠搬運公司職員憑經驗作出評估再報價,若在搬屋當日需要搬運的物品數量超出報價時的預計數量,16間提供「全包價」的公司中,僅3間表示仍會按原定的「全包價」收費。另外12間(75%)則會加收費用,最終或令消費者超出預算。其中4間有明確收費標準,會根據實際物品超出報價的比例,收取相應的額外費用,例如物品數量較報價增加20%,便會加收20%的費用;有6間則只籠統表示會加收費用,並無說明具體金額,當中3間稱若多出大量雜物或傢俬,才會額外收費,如屬小量則不會額外收費。然而,消費者對「小量」與「大量」的看法與搬屋公司的一貫做法可能存在差異,難以預計搬運公司最終加收多少費用,隨時影響搬屋的時間甚或引起爭拗。消委會建議在雙方同意下,搬運公司應盡可能派職員上門視察實際情況才報價,亦可以避免因消費者自行申報時低估需搬運物品的數量,導致最終收費與報價出現差距。雙方亦應先訂明實際搬屋物品數量與預期有落差時的處理方法,並將之列入合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按件收費」價格相差最多逾7倍
近年有搬屋公司推出「按件收費」,標榜逐一計價及無隱藏收費,表面上較為清晰,但不同公司的價格差距可以相當大。6間提供「按件收費」的公司,以「組合櫃」的收費(如大廳櫃、高身櫃、衣櫃等)最為懸殊,其中一間每件收取$70至$220,另一間則需$500至$1,800,相差最多逾7倍。此外,不同公司的基本收費計算方法亦不盡相同,以最便宜的「小型貨物」(如紅白藍袋、儲物膠箱、行李箱等)為例,收費最低的一間每件為$6至$12,最高的一間則需$40至$80,表面上相距約6倍,但收費較高的公司已包括紙箱費用,較便宜的一間則收取每個紙箱$15,若連紙箱費用計算在內,收費則增至$21至$27,另外亦會徵收周末及假日附加費($200),及每層樓梯需加收總額的30%,消費者在格價時應特別留意,小心估算最終費用。
此外,亦有4間公司提供「按車收費」服務,以運載半車5.5噸貨車的物品為例,收費由$2,000至$4,800,相差逾1倍。
不同收費方式各有優劣 貨比三家問清附加費
5間提供多於1種收費方式的公司之中,有4間表示消費者可自由選擇採用哪一種服務,搬運公司會按經驗提供建議。以鯉魚門搬往將軍澳的模擬例子為例,最低的報價為「按件收費」($3,242),最高為「全包價」($11,200),兩者相差近2.5倍,消費者宜貨比三家,亦需清楚了解是否涉及其他附加費,並在合約上清楚列明,以保障自身權益。
倡加強保障私隱及推動環保措施
消費者使用搬屋服務時,或需要提供詳細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及住址等。然而,20間搬屋公司中有一半並無制訂私隱政策。消費者或會向搬屋公司提供相片及影片作報價之用,當中可能記錄了自身或家庭成員容貌等個人資料,其中1間公司表示會保存相片、影片長達10年,或已超出該等相片及影片的用途所需。消委會認為搬屋公司有責任採取切實可行措施保存及保障相關資料不會被外洩或盜用,並在完成相關用途後及時妥善刪除。
另外,由於搬屋牽涉到大量的包裝和搬運材料,容易造成浪費。11間公司表示會循環使用紙箱、膠箱;3間會協助回收二手傢俬及電器,轉贈予有需要人士。消委會認為做法可取,並鼓勵業界能引入更多環境友善的包裝和搬運材料,減少製造垃圾。
消費者在選擇搬屋服務時,亦應留意以下事項:
- 消費者與搬屋公司簽約前應留意服務條款和合約條文,尤其應注意更改或取消搬屋服務的附加費用、損壞或丟失物品的處理方式、會否徵收上落樓梯、周末及公眾假期搬屋附加費等;
- 較貴重物品,例如首飾等,自行處理較為妥當;
- 部分搬屋公司要求預繳訂金,若取消服務則不會退還,消費者在確定服務前應多作考慮;
- 消費者若以提供相片及影片方式索取報價時,應避免記錄自身或家庭成員容貌等可以辨認個人身分的資料。搬屋公司亦有責任清楚列明其個人資料政策,供消費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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