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結果
14款樣本檢出香料致敏物質
由於部分香料物質的致敏性較高,故此歐盟《化妝品條例》將26種香料介定為香料致敏物質(fragrance allergens),並要求若該等物質在產品中達到特定濃度,產品供應商便須作出標示,以提醒消費者。以駐留類護膚品而言,若該等香料物質在產品中的濃度達0.001%(10ppm),便要在成分列表內標示。
是次檢測30款樣本中該26種香料致敏物質的含量,結果顯示,當中14款樣本檢出不同種類和不同濃度的香料致敏物,總量由約0.001%至1.43%。其中11款樣本包括「百洛」(#7)、「唯美達」(#9)、「SOVOS」(#10)、「Neal Yard's Remedies」按摩油(#11)、「CLARINS」護理油(#12)、「erbaviva」(#22)、「L'ERBOLARIO」(#23)、「GAIA」(#26)、「FIORE Project」(#27)、「little Butterfly」(#28)和「mámbino organics」(#29)檢出的香料致敏物質總量較高,由0.11%至1.43%不等。部分樣本所含的香料致敏物主要為檸檬烯(limonene)、芳樟醇(linalool)或香葉醇(geraniol);另有2款樣本檢出的苯甲醇(benzyl alcohol)含量較高。
部分香料物質氧化後致敏性較高
儘管芳樟醇、檸檬烯和香葉醇等香料致敏物質本身的致敏性不算高,然而當這些物質在接觸空氣後經過氧化(oxidation)會形成致敏性較高的物質例如hydroperoxides等,同樣有機會增加令人出現皮膚過敏的機會。此外,苯甲醇除了是可能存在於精油成分中的香料物質外,在護膚品配方中亦可作為防腐劑使用。如用於化妝品中作防腐劑用途,內地和歐盟的最大允許使用量為1%,是次全部樣本所檢出的苯甲醇含量都符合相關規定。
消費者需要留意,個別檢出香料致敏物總量較高的樣本例如「mámbino organics」(#29)為罐裝產品,日常打開使用容易增加產品內容物受氧化的機會,建議在沾取產品後盡快扭緊瓶蓋,並特別留意產品的使用期限。此外,消費者亦應留意使用產品若干時間後會否出現皮膚過敏反應,例如出現紅斑、痕癢、脫皮等情況。
6款樣本檢出多種香料致敏物
14款檢出香料致敏物的樣本中,逾4成檢出3種或以上香料致敏物。當中,「百洛」(#7)檢出的香料致敏物多達9種;而「ELEMIS」(#5)和「唯美達」(#9)亦分別檢出7種和5種香料致敏物。此外,「SOVOS」(#10)、「Neal's Yard Remedies」按摩油(#11)和「CLARINS」護理油(#12)亦各檢出3種香料致敏物質。
一般而言,如果樣本檢出的香料致敏物含量較高、種類較多,每日在身體不同部位,重複多次使用,容易增加使用者出現皮膚過敏反應的機會。故此,本會建議產品供應商盡量降低產品所含的香料致敏物的種類和濃度,並作適當標示,提高對香料物質過敏人士的健康保障。
沒有樣本檢出歐盟禁用香料
26種香料致敏物質中,新羚蘭醛(hydroxyisohexyl-3-cyclohexene carboxyaldehyde,簡稱HICC)和羚蘭醛(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簡稱BMHCA)都是歐盟禁用於製造化妝品的香料物質。是次檢測中,沒有樣本檢出這2種歐盟禁用的香料物質。
3款乳霜樣本檢出人造麝香物質
麝香(musks)為一系列的芳香物質,添加在護膚品中可以輔助其他香料散發香氣。以往業界一般採用源自動物的天然麝香作為化妝品原料,但目前已被人造麝香化合物(synthetic musks)所取代。
30款樣本中,有3款檢出不同濃度的佳樂麝香(簡稱HHCB,galaxolide),包括「Noodle & Boo」(#21)、「美國雅兒」按摩膏(#24)和「COLLISTAR」(#30),檢出濃度由0.0006%至0.0374%(6ppm至374ppm)。當中,樣本#30同時檢出吐納麝香(簡稱AHTN,tonalide),濃度為0.0165%(165ppm)。而樣本#30檢出的麝香物質總量亦是樣本中最高,超過0.05%(500ppm)。
儘管現時內地和歐洲等相關規範都沒有就HHCB和AHTN在化妝品的使用濃度設規定上限。不過,該3款樣本都說明產品可供媽媽用於胸部位置,如按產品建議使用,有機會增加嬰幼兒經口服途徑攝入相關物質的風險。
為什麼要關注麝香物質的含量?
儘管2002年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的意見書指出,若只考慮HHCB和AHTN在化妝品中的應用,如作為香料成分使用仍屬安全。不過,由於這些人造麝香物質廣泛應用於香水、化妝品、護膚品、家居清潔劑、衣物柔順劑等多種添加有香味的消費品中,基於其廣泛應用,嬰幼兒除了可能經由皮膚接觸而吸收外,亦可能透過呼吸吸入,甚或經由母乳或進食受污染的食物等途徑攝入。
海外有多個研究報告指出,不同國家的人類母乳和臍帶血樣本都有檢出HHCB和AHTN等麝香物質。而經常使用有香味的護膚品與人類母乳和血液中麝香物質含量較高或有關連。故此,應當考慮胎兒和嬰幼兒經由母體和母乳攝入相關物質可能造成的風險。不過,現時國際間對於經由母體和母乳攝入麝香物質對於胎兒及嬰幼兒健康的研究十分有限;有以人類細胞進行的研究顯示,HHCB和AHTN都呈弱雌激素(estrogenic)特性;另有以實驗動物進行的試驗顯示,高劑量AHTN可能對實驗動物的肝臟造成損害;惟相關研究結果未有見於人體試驗。
儘管現時的研究數據顯示,HHCB和AHTN對成人人體的急性毒性不算高,但由於其廣泛應用於各類消費品,且用量亦高,而且不少抗妊娠紋產品建議可用於胸部位置,在未有足夠安全數據的情況下,本會建議消費者挑選沒有檢出人造麝香或相關物質含量較低的型號,並減少使用其他含人造麝香的個人護理用品(例如潤膚乳及香水),以減低對胎兒及嬰幼兒可能構成的健康風險。
2款樣本檢出微量塑化劑
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iethyl phthalate,簡稱DEP)屬於低分子量的塑化劑,是較常見於化妝品的塑化劑。在添加香味的產品中,DEP可以作為溶劑,或者添加入酒精作為變性劑(denaturant),以減低酒精被誤服的風險,亦可作為香料的載體。而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isononyl phthalate,簡稱DINP)則是高分子量塑化劑,通常加入聚氯乙烯(PVC)中軟化膠料,亦可以加入消費品中作為香料。
30款樣本中,「Neal's Yard Remedies」滋養霜(#20)和「COLLISTAR」(#30)分別檢出微量塑化劑DINP和DEP,含量為0.0008%和0.002%(相等於8ppm和20ppm)。
儘管相關樣本檢出的塑化劑只屬微量,而歐洲化妝品協會(COLIPA,現名為Cosmetics Europe)亦有研究指,化妝品含有微量的塑化劑可能是源自生產或儲存過程期間,經由接觸的塑膠物料釋出塑化劑而引致微量污染。而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和歐盟《化妝品條例》現時亦沒有就DEP和DINP在化妝品的使用設有上限規定。不過,本會檢視相關樣本的包裝說明時,發現該2款樣本都說明可供用於胸部或乳房部位,考慮到若按產品說明用於相關部位,可能增加嬰幼兒透過母乳餵哺而攝入塑化劑的機會。
儘管經由皮膚接觸而攝入塑化劑的程度十分有限,但有動物研究顯示,重複地經由口服途徑攝入高劑量DINP可能影響大鼠的肝臟和腎臟。由於胎兒或嬰幼兒的新陳代謝發展未成熟,現有的研究顯示,若胎兒或初生嬰兒自年幼階段已經開始重複地接觸麝香物質和塑化劑,其長遠潛在的健康影響仍然有待更多研究。另一方面,與香料致敏物質不同,歐盟法例現時並沒有規定化妝品需要在成分列表中列明麝香成分和塑化劑,故此,消費者無法從檢視成分資料得悉產品是否含有相關物質。
為加強對胎兒及嬰幼兒健康的保障,本會呼籲各產品供應商,特別留意供懷孕婦女和餵哺母乳期間使用的皮膚護理產品的安全程度,盡量降低產品所含的潛在有害物質(包括人造麝香和塑化劑)的含量,甚或完全取締相關成分的使用。
1款樣本檢出維他命A成分 避免用於胸部免嬰兒攝入
人體主要經由食物(包括蘊含豐富維他命A的食物及營養補充劑)攝取所需的維他命A。不過,如果懷孕婦女攝取過量維他命A,可能增加嬰兒出現先天性缺陷(birth defects)的機會。事實上,除了經由飲食攝取外,在皮膚塗搽以維他命A為重要成分的藥膏,甚或使用含有相關成分的護膚品,都有機會增加攝入維他命A的分量。故此,本會檢測了各款抗妊娠紋產品的維他命A成分含量,評估有否安全疑慮。
30款樣本中,只有「百洛」(#7)檢出棕櫚酸維他命A(retinyl palmitate),濃度為84ppm(0.0084%);其餘樣本均沒有檢出相關成分。若參考歐盟SCCS的意見書,身體乳液產品中維他命A成分(包括retinol、retinyl acetate及retinyl palmitate)的最高濃度為0.05%(以retinol當量計算)屬於安全水平。儘管樣本#7檢出的維他命A成分含量符合歐盟SCCS建議的安全含量水平,構成健康風險的機會不大,但本會必須提醒,含有維他命A或其衍生物的產品並不建議隨意用於嬰幼兒身上。如消費者正值餵哺母乳時期,亦建議避免使用相關產品於胸部位置,以減低嬰幼兒經口服途徑攝入的機會。
SCCS的意見書另指出,雖然retinyl palmitate是相對穩定的維他命A成分,但其抗老化活性並不顯著。由於是次檢測中只有個別樣本檢出相關成分,故只表列樣本的棕櫚酸維他命A的檢測結果供消費者參考,並沒有將其納入產品總評作計算用途。
本會提醒,攝入過量維他命A有可能導致嬰兒出現先天性出生缺陷,因此,計劃懷孕的女性和孕婦不應隨意服用高劑量維他命A,而在選擇使用含有維他命A的護膚品時亦應加倍留神,避免在沒有醫生處方情況下選用維他命A含量高的護膚品或藥膏。考慮服用任何營養補充劑前亦應先諮詢醫護人員、藥劑師或營養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