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结果
14款样本检出香料致敏物质
由于部分香料物质的致敏性较高,故此欧盟《化妆品条例》将26种香料介定为香料致敏物质(fragrance allergens),并要求若该等物质在产品中达到特定浓度,产品供应商便须作出标示,以提醒消费者。以驻留类护肤品而言,若该等香料物质在产品中的浓度达0.001%(10ppm),便要在成分列表内标示。
是次检测30款样本中该26种香料致敏物质的含量,结果显示,当中14款样本检出不同种类和不同浓度的香料致敏物,总量由约0.001%至1.43%。其中11款样本包括「百洛」(#7)、「唯美达」(#9)、「SOVOS」(#10)、「Neal Yard's Remedies」按摩油(#11)、「CLARINS」护理油(#12)、「erbaviva」(#22)、「L'ERBOLARIO」(#23)、「GAIA」(#26)、「FIORE Project」(#27)、「little Butterfly」(#28)和「mámbino organics」(#29)检出的香料致敏物质总量较高,由0.11%至1.43%不等。部分样本所含的香料致敏物主要为柠檬烯(limonene)、芳樟醇(linalool)或香叶醇(geraniol);另有2款样本检出的苯甲醇(benzyl alcohol)含量较高。
部分香料物质氧化后致敏性较高
尽管芳樟醇、柠檬烯和香叶醇等香料致敏物质本身的致敏性不算高,然而当这些物质在接触空气后经过氧化(oxidation)会形成致敏性较高的物质例如hydroperoxides等,同样有机会增加令人出现皮肤过敏的机会。此外,苯甲醇除了是可能存在于精油成分中的香料物质外,在护肤品配方中亦可作为防腐剂使用。如用于化妆品中作防腐剂用途,内地和欧盟的最大允许使用量为1%,是次全部样本所检出的苯甲醇含量都符合相关规定。
消费者需要留意,个别检出香料致敏物总量较高的样本例如「mámbino organics」(#29)为罐装产品,日常打开使用容易增加产品内容物受氧化的机会,建议在沾取产品后尽快扭紧瓶盖,并特别留意产品的使用期限。此外,消费者亦应留意使用产品若干时间后会否出现皮肤过敏反应,例如出现红斑、痕痒、脱皮等情况。
6款样本检出多种香料致敏物
14款检出香料致敏物的样本中,逾4成检出3种或以上香料致敏物。当中,「百洛」(#7)检出的香料致敏物多达9种;而「ELEMIS」(#5)和「唯美达」(#9)亦分别检出7种和5种香料致敏物。此外,「SOVOS」(#10)、「Neal's Yard Remedies」按摩油(#11)和「CLARINS」护理油(#12)亦各检出3种香料致敏物质。
一般而言,如果样本检出的香料致敏物含量较高、种类较多,每日在身体不同部位,重复多次使用,容易增加使用者出现皮肤过敏反应的机会。故此,本会建议产品供应商尽量降低产品所含的香料致敏物的种类和浓度,并作适当标示,提高对香料物质过敏人士的健康保障。
没有样本检出欧盟禁用香料
26种香料致敏物质中,新羚兰醛(hydroxyisohexyl-3-cyclohexene carboxyaldehyde,简称HICC)和羚兰醛(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简称BMHCA)都是欧盟禁用于制造化妆品的香料物质。是次检测中,没有样本检出这2种欧盟禁用的香料物质。
3款乳霜样本检出人造麝香物质
麝香(musks)为一系列的芳香物质,添加在护肤品中可以辅助其他香料散发香气。以往业界一般采用源自动物的天然麝香作为化妆品原料,但目前已被人造麝香化合物(synthetic musks)所取代。
30款样本中,有3款检出不同浓度的佳乐麝香(简称HHCB,galaxolide),包括「Noodle & Boo」(#21)、「美国雅儿」按摩膏(#24)和「COLLISTAR」(#30),检出浓度由0.0006%至0.0374%(6ppm至374ppm)。当中,样本#30同时检出吐纳麝香(简称AHTN,tonalide),浓度为0.0165%(165ppm)。而样本#30检出的麝香物质总量亦是样本中最高,超过0.05%(500ppm)。
尽管现时内地和欧洲等相关规范都没有就HHCB和AHTN在化妆品的使用浓度设规定上限。不过,该3款样本都说明产品可供妈妈用于胸部位置,如按产品建议使用,有机会增加婴幼儿经口服途径摄入相关物质的风险。
为什么要关注麝香物质的含量?
尽管2002年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意见书指出,若只考虑HHCB和AHTN在化妆品中的应用,如作为香料成分使用仍属安全。不过,由于这些人造麝香物质广泛应用于香水、化妆品、护肤品、家居清洁剂、衣物柔顺剂等多种添加有香味的消费品中,基于其广泛应用,婴幼儿除了可能经由皮肤接触而吸收外,亦可能透过呼吸吸入,甚或经由母乳或进食受污染的食物等途径摄入。
海外有多个研究报告指出,不同国家的人类母乳和脐带血样本都有检出HHCB和AHTN等麝香物质。而经常使用有香味的护肤品与人类母乳和血液中麝香物质含量较高或有关连。故此,应当考虑胎儿和婴幼儿经由母体和母乳摄入相关物质可能造成的风险。不过,现时国际间对于经由母体和母乳摄入麝香物质对于胎儿及婴幼儿健康的研究十分有限;有以人类细胞进行的研究显示,HHCB和AHTN都呈弱雌激素(estrogenic)特性;另有以实验动物进行的试验显示,高剂量AHTN可能对实验动物的肝脏造成损害;惟相关研究结果未有见于人体试验。
尽管现时的研究数据显示,HHCB和AHTN对成人人体的急性毒性不算高,但由于其广泛应用于各类消费品,且用量亦高,而且不少抗妊娠纹产品建议可用于胸部位置,在未有足够安全数据的情况下,本会建议消费者挑选没有检出人造麝香或相关物质含量较低的型号,并减少使用其他含人造麝香的个人护理用品(例如润肤乳及香水),以减低对胎儿及婴幼儿可能构成的健康风险。
2款样本检出微量塑化剂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iethyl phthalate,简称DEP)属于低分子量的塑化剂,是较常见于化妆品的塑化剂。在添加香味的产品中,DEP可以作为溶剂,或者添加入酒精作为变性剂(denaturant),以减低酒精被误服的风险,亦可作为香料的载体。而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isononyl phthalate,简称DINP)则是高分子量塑化剂,通常加入聚氯乙烯(PVC)中软化胶料,亦可以加入消费品中作为香料。
30款样本中,「Neal's Yard Remedies」滋养霜(#20)和「COLLISTAR」(#30)分别检出微量塑化剂DINP和DEP,含量为0.0008%和0.002%(相等于8ppm和20ppm)。
尽管相关样本检出的塑化剂只属微量,而欧洲化妆品协会(COLIPA,现名为Cosmetics Europe)亦有研究指,化妆品含有微量的塑化剂可能是源自生产或储存过程期间,经由接触的塑胶物料释出塑化剂而引致微量污染。而内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和欧盟《化妆品条例》现时亦没有就DEP和DINP在化妆品的使用设有上限规定。不过,本会检视相关样本的包装说明时,发现该2款样本都说明可供用于胸部或乳房部位,考虑到若按产品说明用于相关部位,可能增加婴幼儿透过母乳喂哺而摄入塑化剂的机会。
尽管经由皮肤接触而摄入塑化剂的程度十分有限,但有动物研究显示,重复地经由口服途径摄入高剂量DINP可能影响大鼠的肝脏和肾脏。由于胎儿或婴幼儿的新陈代谢发展未成熟,现有的研究显示,若胎儿或初生婴儿自年幼阶段已经开始重复地接触麝香物质和塑化剂,其长远潜在的健康影响仍然有待更多研究。另一方面,与香料致敏物质不同,欧盟法例现时并没有规定化妆品需要在成分列表中列明麝香成分和塑化剂,故此,消费者无法从检视成分资料得悉产品是否含有相关物质。
为加强对胎儿及婴幼儿健康的保障,本会呼吁各产品供应商,特别留意供怀孕妇女和喂哺母乳期间使用的皮肤护理产品的安全程度,尽量降低产品所含的潜在有害物质(包括人造麝香和塑化剂)的含量,甚或完全取缔相关成分的使用。
1款样本检出维他命A成分 避免用于胸部免婴儿摄入
人体主要经由食物(包括蕴含丰富维他命A的食物及营养补充剂)摄取所需的维他命A。不过,如果怀孕妇女摄取过量维他命A,可能增加婴儿出现先天性缺陷(birth defects)的机会。事实上,除了经由饮食摄取外,在皮肤涂搽以维他命A为重要成分的药膏,甚或使用含有相关成分的护肤品,都有机会增加摄入维他命A的分量。故此,本会检测了各款抗妊娠纹产品的维他命A成分含量,评估有否安全疑虑。
30款样本中,只有「百洛」(#7)检出棕榈酸维他命A(retinyl palmitate),浓度为84ppm(0.0084%);其余样本均没有检出相关成分。若参考欧盟SCCS的意见书,身体乳液产品中维他命A成分(包括retinol、retinyl acetate及retinyl palmitate)的最高浓度为0.05%(以retinol当量计算)属于安全水平。尽管样本#7检出的维他命A成分含量符合欧盟SCCS建议的安全含量水平,构成健康风险的机会不大,但本会必须提醒,含有维他命A或其衍生物的产品并不建议随意用于婴幼儿身上。如消费者正值喂哺母乳时期,亦建议避免使用相关产品于胸部位置,以减低婴幼儿经口服途径摄入的机会。
SCCS的意见书另指出,虽然retinyl palmitate是相对稳定的维他命A成分,但其抗老化活性并不显著。由于是次检测中只有个别样本检出相关成分,故只表列样本的棕榈酸维他命A的检测结果供消费者参考,并没有将其纳入产品总评作计算用途。
本会提醒,摄入过量维他命A有可能导致婴儿出现先天性出生缺陷,因此,计划怀孕的女性和孕妇不应随意服用高剂量维他命A,而在选择使用含有维他命A的护肤品时亦应加倍留神,避免在没有医生处方情况下选用维他命A含量高的护肤品或药膏。考虑服用任何营养补充剂前亦应先谘询医护人员、药剂师或营养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