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結果
測試結果
香料致敏物質
市面上不少化妝品和護膚品都添加了香料(fragrance),這些成分在清潔劑、衣物柔順劑和其他家居用品中也普遍存有。它們具有香味,除了可吸引消費者,亦可掩蓋部分成分的氣味;然而,研究發現香料成分是引致過敏性接觸性皮炎(allergic contact dermatitis)的其中一個常見原因。
海外研究指出約一成人有機會對香料過敏;在接觸過量香料致敏物質時,身體會產生接觸性過敏反應,身體的免疫系統會對相關的香料致敏物質產生「記憶反應」。當身體再次接觸到該等香料致敏物質時,有機會引起不同的症狀,例如過敏性接觸性皮炎、紅疹等。
歐盟《化妝品條例》設定了28種常見香料或香料致敏物質的要求,當中有4種被定為禁用物質,不能添加於化妝品和護膚品之中;而對另外24種則定下免沖洗類產品(leave-on products)和沖洗類產品(rinse-off products)的要求。詳見表三。
4款樣本檢出歐盟禁用香料致敏物質
測試結果顯示只有6款樣本沒有檢出香料致敏物質,包括「花王」(#7)、「L’Oréal Paris」(#11)、「Dashu」(#17)、「Mandom」(#29)、「江獸髮蠟」(#39)和「SHISEIDO」(#46)。其餘44款樣本則檢出1種至8種香料致敏物質。
4款樣本檢出禁用的香料鈴蘭醛(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BMHCA),包括「Ida Faddy」(#41)、「SHHH」(#42和#50)、「Deuxer」(#43),含量由0.0018%至0.014%。BMHCA是已知的接觸性致敏物,同時屬第1B類生殖毒性(reproductive toxicity)物質,在動物實驗中對成年動物的性功能和生育能力造成影響,同時亦對下一代造成發育系統的毒性。根據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發表的報告,BMHCA亦被評估為潛在的內分泌干擾物(endocrine disruptor),即可能影響內分泌系統功能而導致健康問題。雖然是次產品一般只會塗抹在頭髮上,因接觸而進入血液的機會較微,但仍建議廠商停止使用該香料物質以保障消費者安全。
除禁用香料外,44款樣本另檢出15種不同的香料致敏物質。最多樣本(共30款)檢出的限用香料致敏物質是芳樟醇(linalool),檢出量由0.0011%至0.093%。另一種較多樣本(共22款)檢出的香料致敏物質是檸檬烯(limonene),檢出量由0.0017%至0.8%。
該等樣本的香料致敏物質檢出量均超出歐盟《化妝品條例》須標示該等香料致敏物質的上限(免沖洗類產品:0.001%),惟檢視樣本包裝上的成分列表,發現部分樣本未有標示該等致敏香料,建議廠商改善。
至於檢出香料致敏物質種類數量較多的樣本中,有2款包括「Ida Faddy」(#41)和「SHHH」(#42)各檢出8種香料致敏物質,1款樣本「SHHH」(#50)檢出7種香料致敏物質,1款樣本「ghd」(#21)檢出6種香料致敏物質,5款樣本則檢出5種香料致敏物質。
44款檢出香料致敏物質樣本總量差距甚大,由0.002%至0.8535%。當中3款樣本檢出香料致敏物質總量超過0.5%,包括「沙宣」(#22)、「UTENA」(#23)和「OUAI」(#40)。
消費者在使用頭髮造型用品時,應避免將頭髮造型產品直接塗抹於頭皮上,以減低致敏風險。另外,在使用定型啫喱/泡沫/髮乳、髮蠟和髮泥等產品時,消費者會利用雙手將產品塗上頭髮,因此建議在使用後盡快清洗雙手,以降低因接觸致敏物質而引起的過敏或不適。
而在使用噴髮膠類造型產品時,當中所含的液體會在使用下化成微細霧化的小滴狀(droplets)而大大增加因呼吸而攝入的機會;曾有氣管敏感或哮喘等問題的人士,或會因吸入含香料致敏物質而引起過敏或不適。消費者在使用這類產品時,應保持空氣流通,避免大量吸入噴髮膠氣霧。
防腐劑
參考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和歐盟《化妝品條例》,對液體狀和含水量較高的4類頭髮造型用品(包括壓縮氣罐裝噴髮膠、非壓縮型噴髮膠/造型護理噴霧、定型啫喱/泡沫/髮乳類產品和髮蠟)進行防腐劑測試。
MIT和CMIT
甲基異噻唑啉酮(methylisothiazolinone,簡稱MIT)和甲基氯異噻唑啉酮(methylchloroisothiazolinone,簡稱CMIT)是化妝品和家居清潔用品常見的防腐劑。由於MIT是第1A類皮膚致敏物,比利時發表的大型研究報告指多達一成人有機會對這種化學物產生皮膚過敏反應,而且反應一般較嚴重。歐盟《化妝品條例》規定MIT只可用於沖洗式產品,而其濃度不能超過0.0015%。而CMIT同樣是皮膚致敏物質,經常與MIT以混合物形式添加於化妝品中,根據歐盟和內地要求,CMIT/MIT的混合物(以3:1濃度比例計算)只可用於沖洗式產品,而總量不能超過0.0015%。
3款樣本檢出歐盟禁用MIT
頭髮造型用品屬免沖洗類化妝品,按歐盟要求,不應使用MIT和CMIT/MIT混合物的防腐劑。測試結果顯示3款髮蠟樣本「江獸髮蠟」(#39)、「SHHH」(#42)和「Deuxer」(#43)檢出MIT,含量由0.0015%至0.0095%,未能符合歐盟的相關要求,但符合內地規定。沒有樣本檢出CMIT。
對羥基苯甲酸酯類
對羥基苯甲酸酯(parabens)是一類常見於化妝品及藥品的防腐劑,由於parabens防腐效能高而且成本較低,所以亦被廣泛使用在不同的日用品中,例如洗髮水、潤膚乳液、化妝品等。但有海外研究指部分parabens有機會出現仿雌激素(xenoestrogen)的效果,長期接觸或影響生殖系統。
Parabens類防腐劑,包括對羥基苯甲酸甲酯(methylparaben)、對羥基苯甲酸乙酯(ethylparaben)、對羥基苯甲酸丙酯(propylparaben)和對羥基苯甲酸丁酯(butylparaben)均被歐盟《化妝品條例》和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限制使用,詳情見表四。
9款樣本檢出parabens
9款樣本檢出methylparaben,包括3款定型啫喱/泡沫/髮乳類樣本(#29、#31和#33)以及6款髮蠟(#35至#39和#43),檢出量由0.025%至0.27%。1款樣本「Paimore Comfort」(#37)檢出0.12% ethylparaben;5款樣本檢出propylparaben,包括「uevo」(#36)、「Paimore Comfort」(#37)、「Fiole」(#38)、「江獸髮蠟」(#39)和「Deuxer」(#43),檢出量由0.036%至0.16%。「江獸髮蠟」(#39)的檢出量最高(0.16%),超出內地及歐盟為propylparaben 及 butylparaben的總量要求(不能超過0.14%)。
就parabens的種類而言,「Paimore Comfort」(#37)檢出3種,總量為0.40%。4款樣本(#36、#38、#39和#43)檢出2種,總量為0.162%至0.43%,以上樣本的總量均符合內地及歐盟所訂立的要求。
3款壓縮氣罐裝噴髮膠VOC濃度達至或超出本港法例上限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簡稱VOC)一般可用作壓縮型噴髮膠的溶劑和推進劑。而噴髮膠中較常見的VOC包括乙醇(ethanol)和二甲醚(dimethyl ether)。這些物質會在使用產品的過程中,有機會被吸入肺部,同時會污染室內空氣。根據本港《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噴髮膠中VOC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計)的最高限值為55%。實驗室參考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RB)所建議的測試方法,對14款壓縮氣罐裝噴髮膠樣本進行測試,計算樣本中VOC的含量。
測試結果發現14款樣本的VOC含量介乎14%至77%,1款樣本「TRESemme」(#14)檢出的VOC含量為77%,超出本港法例的最高限值規定。另外2款樣本「AVEDA」(#12)和「Kevin Murphy」(#13)的VOC含量均為55%,已達本港法例規定的最高限值水平(55%),相關樣本的產品資料已轉交環保署跟進。
除上述3款樣本外,其餘樣本中有5款(#7至#11)檢出的VOC含量高於50%。美國CARB自2023年1月1日開始,將頭髮造型噴霧(hair finishing spray)的VOC含量上限由55%降低至50%,希望藉此減低空氣污染問題,同時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因此,本會促請廠商除了必須符合本港法例的相關規定,亦可參考國際上其他較嚴謹的標準,盡量降低產品中的VOC含量。
3款髮泥樣本檢出微量鉛
隨著經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農田污染風險增加,令土壤中的重金屬污染在生物鏈中累積。由於部分髮泥產品的成分表聲稱使用天然黏土作為其中一種主要成分,因此本會就7款髮泥樣本分析了鉛(lead)、鎘(cadmium)、水銀(mercury,又稱汞)、銅(copper)和鎳(nickel)的含量。
測試結果顯示,3款樣本檢出鉛,包括「Ida Faddy」(#47)、「FLORA」(#48)和「architex」(#49),檢出量由每公斤0.13至1.8毫克。內地、歐盟和不同地區均禁止使用鉛作為化妝品的原材料,並就鉛訂下上限。例如內地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及美國FDA所建議的上限為每公斤10毫克,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BfR)所訂下的上限為每公斤2毫克。是次樣本所檢出的鉛含量沒有超出各地區所訂下的相關要求。而其餘4款髮泥樣本則沒有檢出任何重金屬。
沒有樣本檢出多環芳香烴
多環芳香烴(PAH)常見於塑膠製品、有機溶劑的污染物等。部分PAH被定為潛在致癌物質,由於大部分PAH屬揮發性物質,可能影響呼吸道,惟是次全部樣本均沒有檢出PAH,結果理想。
標籤資料
產品的詳細成分、用法、使用期限等都是重要資訊,讓消費者能作出適當的選擇和正確地使用產品。本會檢視各樣本包裝所列資料(包括產品瓶身、說明書和包裝紙盒),發現部分樣本欠說明一些重要資料。消費者在選擇產品時,或未能掌握全面的資料,本會促請有關供應商作出相應改善。
逾3成未有標示成分列表
50款樣本中,有19款未有以中文或英文標示成分列表,包括#1、#5、#7、#9、#17、#20、#23、#28、#29、#31、#35至#38、#41、#43、#45、#46和#49。消費者未能知悉當中的主要有效成分,特別當中不少樣本含可致敏的香料或防腐劑,廠商應該要清楚標示該等成分,讓有濕疹或曾對香料或防腐劑過敏的人士在選擇時可避免購入含該等成分的產品。
逾3成樣本欠標示使用期限
33款樣本在包裝上有標示使用期資料,包括生產日期、有效日期、保質期或開封後使用期(period after opening,PAO),消費者在打開產品後應按指示在限期內用完;餘下17款樣本則沒有標示任何有效期資訊,標籤資料欠理想。
警告字句
壓縮氣罐裝噴髮膠產品一般含高濃度有機溶液,在使用或儲存時應特別留意,避免在高溫或有火種的密閉空間使用,以免意外發生。因此,該等產品應標示相關的警告字句,如易燃(flammable)或避免高溫等。14款壓縮氣罐裝噴髮膠樣本中,1款樣本「花王」(#7)只用日文標示相關的警告字句,未有在包裝上以中文或英文標示有關警告,消費者或會錯過相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