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可向海關舉報
消費者可向海關舉報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出售或供應附有偽造商標或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市民如對藥物的真偽有所懷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向供應商或商標持有人作出查詢。若發現有售賣偽冒藥物的情況,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舉報。
(資料來源:香港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