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呼籲市民不要購買及服食一種名為「閃電強效瘦」的減肥產品。該產品被發現含禁用西藥成分酚酞(Phenolphthalein)及沒有標明西藥成分西布曲明(Sibutramine),可能會引起嚴重副作用。
衞生署是在接獲醫院管理局的一宗市民服後不適的報告,進行調查後作出上述呼籲。
一名21歲女子在三月十一日出現全身發燙、暈眩、噁心、口乾、頭痛、心悸、胸口翳悶及全身痲痺等徵狀,同日往聯合醫院急症室求診,無須入院,現時情況穩定。
調查發現她曾服食上述產品達兩星期,該產品是病人經互聯網上購入。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醫院的化驗結果顯示產品樣本含酚酞及西布曲明,分別用作治療便秘及減肥,而病人尿液樣本的化驗結果亦證實含酚酞。
酚酞因可能致癌而被禁用。
西布曲明則可能導致血壓上升及脈膊加劇,亦曾有文獻指出與精神異常有關。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必須向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並須有醫生處方及在藥劑師監督下才可售買。管有作銷售用途及銷售未經註冊藥劑產品可被罰款十萬元及入獄兩年。
發言人說,「閃電強效瘦」並不是本港註冊的藥劑產品。
曾使用這產品的市民,應即時停止服用,如有不適盡快求醫。
發言人說:「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的飲食及進行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士的意見。」
管有該產品的市民應將該產品銷毀,或可於辦公時間內,將產品交給衞生署位於九龍南昌街三百八十二號公共衞生檢測中心三樓的藥劑事務部辦事處。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03/26/P2009032602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