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呼吁市民不要购买及服食一种名为「闪电强效瘦」的减肥产品。该产品被发现含禁用西药成分酚酞(Phenolphthalein)及没有标明西药成分西布曲明(Sibutramine),可能会引起严重副作用。
卫生署是在接获医院管理局的一宗市民服后不适的报告,进行调查后作出上述呼吁。
一名21岁女子在三月十一日出现全身发烫、晕眩、恶心、口乾、头痛、心悸、胸口翳闷及全身痲痹等徵状,同日往联合医院急症室求诊,无须入院,现时情况稳定。
调查发现她曾服食上述产品达两星期,该产品是病人经互联网上购入。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医院的化验结果显示产品样本含酚酞及西布曲明,分别用作治疗便秘及减肥,而病人尿液样本的化验结果亦证实含酚酞。
酚酞因可能致癌而被禁用。
西布曲明则可能导致血压上升及脉膊加剧,亦曾有文献指出与精神异常有关。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必须向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并须有医生处方及在药剂师监督下才可售买。管有作销售用途及销售未经注册药剂产品可被罚款十万元及入狱两年。
发言人说,「闪电强效瘦」并不是本港注册的药剂产品。
曾使用这产品的市民,应即时停止服用,如有不适尽快求医。
发言人说:「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的饮食及进行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士的意见。」
管有该产品的市民应将该产品销毁,或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产品交给卫生署位于九龙南昌街三百八十二号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三楼的药剂事务部办事处。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03/26/P2009032602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