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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指令入囗商回收未經註冊人造眼淚水

  • 2009.04.04

未經註冊人造眼淚水

衞生署今日(四月四日)指令藥劑製品入口商瑞士諾華(香港)有限公司(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HK)Ltd)(諾華)從市場回收一種名為「活視康」(Viscotears)的人造眼淚水,因該產品屬於藥劑製品,但未曾在香港註冊。

「活視康」人造眼淚水在德國製造,並在一些歐盟成員國註冊,用於舒緩乾眼症。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聯合醫院在點算藥物存貨時,懷疑該產品未有在港註冊,於是昨日通告衞生署。

衞生署展開調查,該署人員昨晚巡查諾華及代理「活視康」眼藥水入口的裕利醫藥有限公司(Zuellig Pharma Ltd)的辦事處。

根據從入口商取得的分析報告,入口的「活視康」人造眼淚水,並無即時的安全、效能和品質的問題。但醫生及藥劑師應停止供應這些藥物給有需要人士,因產品屬於未註冊藥物。

發言人說,涉及的藥物已發送給17間公立醫院、一些私家醫院、私家醫生藥房、藥行及獸醫診所。

衞生署已指令諾華從市場回收產品。該公司已設立熱線(電話:2881 4259)於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答覆市民查詢。

衞生署亦已設立熱線(電話:2319 2905)供市民查詢,該熱線今日運作至晚上九時,而明天則於早上九時至下午五時運作。

衞署的調查仍在進行。

發言人表示,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04/04/P2009040401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