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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指令入囗商回收未经注册人造眼泪水

  • 2009.04.04

未经注册人造眼泪水

卫生署今日(四月四日)指令药剂制品入口商瑞士诺华(香港)有限公司(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HK)Ltd)(诺华)从市场回收一种名为「活视康」(Viscotears)的人造眼泪水,因该产品属于药剂制品,但未曾在香港注册。

「活视康」人造眼泪水在德国制造,并在一些欧盟成员国注册,用于舒缓乾眼症。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联合医院在点算药物存货时,怀疑该产品未有在港注册,于是昨日通告卫生署。

卫生署展开调查,该署人员昨晚巡查诺华及代理「活视康」眼药水入口的裕利医药有限公司(Zuellig Pharma Ltd)的办事处。

根据从入口商取得的分析报告,入口的「活视康」人造眼泪水,并无即时的安全、效能和品质的问题。但医生及药剂师应停止供应这些药物给有需要人士,因产品属于未注册药物。

发言人说,涉及的药物已发送给17间公立医院、一些私家医院、私家医生药房、药行及兽医诊所。

卫生署已指令诺华从市场回收产品。该公司已设立热线(电话:2881 4259)于每日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答覆市民查询。

卫生署亦已设立热线(电话:2319 2905)供市民查询,该热线今日运作至晚上九时,而明天则于早上九时至下午五时运作。

卫署的调查仍在进行。

发言人表示,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04/04/P2009040401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