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地零售點和業界取得的紅牛產品另外68個樣本的化驗結果於今日(六月十一日)公布,這些樣本均未被檢出含可卡因。這些樣本是繼早前化驗的21個樣本後收集的。早前化驗的21個樣本中,五個樣本被檢出含微量可卡因,每公升含量介乎0.1至0.3微克。早前的化驗結果已於六月四日公布。
政府發言人說:「到現時為止整體的化驗結果沒有顯示紅牛產品有系統性問題。」
總共89個樣本的綜合化驗結果載列於附件。該些化驗是因應傳媒報道其他司法管轄區發現紅牛產品含微量可卡因後採取措施而作出的。特區政府有關部門自五月二十七日起收集紅牛產品樣本,分別由本地零售點取得和本地業界包括紅牛產品香港辦事處送交。
可卡因是受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管制的危險藥物。除非在法例許可的嚴格限制情形下,管有危險藥物屬刑事罪行,會被重判監禁和罰款。考慮到是次事件的特殊情況,包括業界事前並不知道有關產品含有可卡因成分,政府現無意就過去有關事情提出檢控。
發言人說:「紅牛產品香港辦事處已獲告知最新化驗結果,並已被再次提醒,製造商和業界有責任確保以後所經營的產品不含危險藥物。」
「紅牛產品香港辦事處已承諾其產品不含可卡因。政府將會繼續監察市面上的紅牛產品,並在有需要時,安排作進一步化驗。如將來的化驗結果顯示樣本含微量可卡因,刑事調查可能展開,而有關人士可能會被檢控。」
附件: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06/11/P2009061103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