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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從互聯網購買沒有標籤減肥藥物

  • 2010.10.18
 

衞生署今日(十月十八日)再次呼籲市民不要從互聯網上購買或服用沒有標籤的減肥藥物,原因是有關藥物可能含有沒有標示的西藥,服用後可能會對健康產生危險。

 

 

衞生署今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拘捕一名二十二歲女子,懷疑非法售賣藥物。行動中,在該女子身上搜獲一些懷疑未經註冊的藥物。衞生署稍後會安排有關藥物進行化驗。

 

 

根據情報,衞生署懷疑有人透過互聯網銷售據稱從泰國一所醫院獲得的減肥藥物,衞生署透過互聯網購買有關減肥藥物,並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

化驗結果顯示,兩款減肥藥物被發現含有西藥成分,一款含有需要醫生處方的藥物「西布曲明」,另一款則含有非處方瀉藥「比沙可啶」。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西布曲明」是一種用於抑壓食慾的西藥,其副作用包括血壓上升、心跳加劇,精神異常和可能導致痙攣,有心臟病的人士不應服用。

「比沙可啶」是一種治療便秘的西藥,其副作用包括引致腹部不適,例如腹痛及抽筋,長期或過量服用會導致嚴重缺水及流失電解質。

任何含有「西布曲明」或「比沙可啶」的產品必須註冊為藥劑製品才可發售。此外,「西布曲明」亦須有醫生處方及在藥劑師監督下方可售賣。

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有關藥物的銷售網頁已即時從互聯網中刪除。衞生署會監察互聯網有否非法售賣藥物,並會即時作出跟進。

發言人表示,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銷售沒有註冊的藥劑製品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他表示,市民不應售賣或轉售成分不明的產品。

市民如有購買有關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服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生意見。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把有關藥物交給衞生署位於九龍南昌街382號公共衞生檢測中心三樓的藥劑事務部辦事處,或將產品銷毀。

發言人說:「市民要控制體重,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士的意見。」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10/18/P2010101802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