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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及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焦糖味)

  • 2010.11.03

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及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焦糖味)衞生署今日(十一月三日)宣布,本地持牌藥物生產商嘉倫製藥廠正從市面回收兩款藥劑製品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焦糖味)(註冊編號:HK-59221)及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註冊編號:HK-59222)的全部批號,以配合該署對一宗投訴的調查。

衞生署於十一月一日透過其監察系統接獲投訴,指稱在一瓶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焦糖味)(註冊編號:HK-59221)內發現一些玻璃碎屑,該署沒有接獲其他相類似報告。衞生署即時對投訴展開調查。

所涉及的藥物及相關產品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註冊編號:HK-59221)是新產品,於今年二月註冊。

兩款產品均為非處方藥物,用作治療傷風及咳嗽。嘉倫製藥廠共生產十六批有關藥物,包括七批焦糖味及九批原味的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產品,供應給本地藥房及藥店,部分運往澳門。

調查至今仍未確定有關問題出於生產、分銷、零售或使用者層面。作為預防措施,生產商從市面回收兩款藥物的全部批號,以便衞生署繼續進行調查。

有關的藥物批發商盧森堡大藥廠有限公司已設立熱線(電話:3526 6666)供市民查詢,批發商於今日稍後公布回收安排。

市民如有購買有關產品應停止服用,依照所公布的回收指示處理,如有懷疑,應請教醫護人員。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11/03/P2010110302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