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今日(十一月三日)宣布,本地持牌药物生产商嘉伦制药厂正从市面回收两款药剂制品佩夫人特强治咳露N10(焦糖味)(注册编号:HK-59221)及佩夫人特强治咳露N10(注册编号:HK-59222)的全部批号,以配合该署对一宗投诉的调查。
卫生署于十一月一日透过其监察系统接获投诉,指称在一瓶佩夫人特强治咳露N10(焦糖味)(注册编号:HK-59221)内发现一些玻璃碎屑,该署没有接获其他相类似报告。卫生署即时对投诉展开调查。
所涉及的药物及相关产品佩夫人特强治咳露N10(注册编号:HK-59221)是新产品,于今年二月注册。
两款产品均为非处方药物,用作治疗伤风及咳嗽。嘉伦制药厂共生产十六批有关药物,包括七批焦糖味及九批原味的佩夫人特强治咳露N10产品,供应给本地药房及药店,部分运往澳门。
调查至今仍未确定有关问题出于生产、分销、零售或使用者层面。作为预防措施,生产商从市面回收两款药物的全部批号,以便卫生署继续进行调查。
有关的药物批发商卢森堡大药厂有限公司已设立热线(电话:3526 6666)供市民查询,批发商于今日稍后公布回收安排。
市民如有购买有关产品应停止服用,依照所公布的回收指示处理,如有怀疑,应请教医护人员。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11/03/P2010110302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