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因應有人涉嫌在網上違法銷售一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聲稱可用於治療濕疹的外用產品,聯同警方採取執法行動。行動中,一名42歲男子因涉嫌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
衞生署跟進一宗投訴,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上的濕疹群組,購得上述產品樣本後進行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樣本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包括「丙酸氯倍他索」、「酮康唑」及「咪康唑」。有關產品沒有任何標籤,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丙酸氯倍他索」是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酮康唑」及「咪康唑」是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
含有「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外用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出售,而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產品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市民如懷疑已購買上述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8樓1804-0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3/26/P20250326005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