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因应有人涉嫌在网上违法销售一款含有未标示受管制药物成分、声称可用于治疗湿疹的外用产品,联同警方采取执法行动。行动中,一名42岁男子因涉嫌非法售卖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捕。
卫生署跟进一宗投诉,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上的湿疹群组,购得上述产品样本后进行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样本含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包括「丙酸氯倍他索」、「酮康唑」及「咪康唑」。有关产品没有任何标签,怀疑属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卫生署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丙酸氯倍他索」是用于治疗炎症的类固醇药物,不适当使用类固醇会引致皮肤问题及系统性的副作用,如满月脸、高血压、高血糖、肾上腺机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等。「酮康唑」及「咪康唑」是用于治疗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肤刺激及过敏反应。
含有「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外用产品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获授权毒药销售商(即药房)出售,而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产品属处方药物,须在医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
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市民如怀疑已购买上述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问或用后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九龙弥敦道345号永安九龙中心18楼1804-0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3/26/P20250326005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