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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屆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

  • 2025.03.19

背景

「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於2001年創立,是消費者委員會主辦的年度盛事。活動旨在提高新聞界對消費權益的關注,發掘及報道關乎消費者切身權益的新聞,倡議和推動消費者保障政策,從而提高公眾對消費權益的認識,加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

 

獎項類別

報道獎設有9個組別:

 

  1. 專題特寫獎
  2. 調查報道獎
  3. 廣播報道獎
  4. 新聞影片獎(短片–5分鐘或以下)
  5. 新聞影片獎(長片–5分鐘以上)
  6. 新聞攝影獎
  7. 大專院校新聞獎
  8. 最佳倡議消費權益之社交平台帖文
  9. 2024年年度主題大獎:「無彊界消費的權益 」

 

除各組別的獎項外,另特設一個特別獎項:

  • 年度大獎:從7個組別(「最佳倡議消費權益之社交平台帖文」及「年度主題大獎」以外)的金獎中甄選出「年度大獎」。

 

至於2025年年度主題大獎為「保障銀髮世代的消費權益」,參賽者可於2026年(即下一屆報道獎之報名期內)提交作品。

  • 隨著本港人口老化,銀髮經濟逐漸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長者的消費需求廣泛,涵蓋醫療保健、養生產品、智能科技、旅遊及理財投資等範疇。然而,市場上針對長者的產品與服務質素參差,更有不良商戶誤導長者購買不適合的產品或服務。如何保障長者的消費權益,讓他們能夠安心消費、安享晚年,是社會共同關注的課題。
  • 相關題目包括:長者理財、醫療保健、智能家居、退休安老、養生產品、樂齡科技、反詐騙、長者消費陷阱、長者專屬優惠與服務等。

 

參賽資格

  • 參賽的傳媒機構須以香港讀者為主要對象,並於本港營運其主要業務。
  • 凡於本港的印刷、廣播或網絡媒體任職的新聞從業員,及撰寫新聞報道的自由投稿人均可參賽;新聞從業員可以個人身分遞交作品參賽,傳媒機構亦可代新聞從業員遞交作品。
  • 網絡媒體必須主要從事新聞及公共事務的報道、向公眾發放資訊及每星期最少5日作出更新。當中包括但不限於獨立運作之新聞網站,及附屬於印刷媒體或廣播媒體的網站。
  • 凡就讀本港大學或專上院校的學生,均可參加「大專院校新聞獎」。
  • 持有Facebook專頁或Instagram帳戶並符合以下條件的新聞、生活或時尚版媒體等,均可提交曾於此2個平台發布的帖文,角逐「最佳倡議消費權益之社交平台帖文」:
    • 該專頁或帳戶以香港讀者為主要對象;
    • 該專頁或帳戶須於2022年1月1日前已成立,並在2025年3月19日前4星期內有更新;
    • 自(及包括)2025年3月19日起,該Facebook專頁擁有至少110,000名追隨用戶,或該Instagram帳戶擁有至少27,500名追隨用戶。
  • 網上媒體均可提交曾於其網頁內發表之報道競逐各個組別的獎項,「大專院校新聞獎」和「最佳倡議消費權益之社交平台帖文」除外。

 

參賽作品

  • 參賽作品必須已向公眾發布,而發布方式可以是透過印刷、廣播、網絡或新聞通訊社播送,中文或英文皆可。
  • 參賽作品必須在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包括該日期)首次發表。
  • 參賽作品可以是個別新聞從業員的單獨報道,或多名新聞從業員(最多可填報10名)的集體報道。
  • 每份作品只可參加一個組別(年度主題大獎除外)。即使該作品包含不同的表達形式,如影像、聲音或相片等,均被視為同一作品。
  • 組別1至5的參賽作品若內容同時符合2024年度主題,可同時參加「年度主題大獎」。
  • 參賽作品若為「系列式」報道,必須有一致的主題。

 

參加「最佳倡議消費權益之社交平台帖文」組別的平台必須符合以下額外要求:

 

參賽作品規格要求

  • 參賽者請填妥網上報名表格,並依指示上載參賽作品以完成報名手續。
  • 參賽者可依表格上的指示遞交作品,並以下列方式為電子檔案命名:CRRA_2025_發布媒體名稱_作品名稱」/「CRRA_2025_發布媒體名稱_作品名稱_文字稿」
  • 參賽者須刪去或遮蔽作品上的非參賽內容,例如不相關的報道或廣告等,並遞交高清或高解像度作品檔案。
  • 請於報名截止日期2025430日)前上傳檔案,否則報名將被視為無效。

 

獎項類別

規格要求

專題特寫獎

調查報道獎

  • 作品檔案須以1MB以上的PDF格式遞交
  • 如屬網上媒體作品,請提供有效URL網址連結及上傳文字稿/PDF檔案供評審之用。

廣播報道獎

  • 除作品的電子檔案外,亦須提供Word或PDF格式之文字稿
  • 作品檔案須以不超過80MB的MP3或WAV格式遞交

新聞影片獎(短片)

新聞影片獎(長片)

  • 除作品的電子檔案外,亦須提供Word或PDF格式之文字稿
  • 作品檔案須以10MB以上的MOV或MP4格式遞交

新聞攝影獎

  • 作品檔案須以不超過10MB的JPG格式,及將圖像品質設定為中至高質素遞交

大專院校新聞獎

年度主題大獎

  • 以印刷形式參賽之作品,須以1MB以上的PDF格式遞交
  • 以廣播語音形式參賽之作品,須以不超過80MB的MP3或WAV格式遞交
  • 以影片形式參賽之作品,須以10MB以上的MOV或MP4格式遞交
  • 如屬網上媒體的作品,請提供有效的URL網址連結及上傳文字稿/PDF檔案供評審之用。

 

  • 網上報名表格一經遞交,參賽人數(每項作品最多為10人)、姓名及作品名稱等相關資料均不可再作修改。
  • 表格所收集的資料將用於頒獎禮相關之製作,包括但不限於獎座、證書、得獎作品展板、得獎作品名單片段或新聞稿等。
  • 請為每份參賽作品遞交獨立的報名表格(「最佳倡議消費權益之社交平台帖文」和「年度主題大獎」除外)。
  • 所有參賽作品將會被審核,以確定是否符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須知及參賽作品規格要求。消委會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須知及參賽作品規格要求的作品報名,並且不會進入評審流程。
  • 新聞從業員及代其遞交參賽作品的媒體機構,必須作出在參賽表格上的聲明。消委會有權要求參賽者個別作出該聲明。

 

報名截止日期

2025年4月30日

 

評審流程

評審分為預審、初審及複審三個階段,分別於2025年5月、6至7月及9月舉行。

 

作品評審

  • 參賽作品不論形式、寫作風格及表達技巧均以一致的標準評核,必須符合參賽作品須知及參賽作品規格要求及新聞界的專業守則,即如實、準確、客觀及公開透明。
  • 必須為原創的新聞作品及與香港的消費議題相關。
  • 評分標準:新聞性(報道對社會/消費者的影響)和專業水準(內容、表達技巧)

 

評審委員會

評審團由消委會代表、來自各專業組織及新聞學術界人士組成,成員包括:

 

  • 李立峯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
  • 陳淑薇女士       商業電台主席特別顧問
  • 趙應春教授       香港恒生大學傳播學院副院長
  • 關偉教授           新聞教育基金司庫兼執委會成員
  • 黃永亨先生       新聞博覽館副行政總監
  • 李家文博士       香港樹仁大學助理副校長
  • 潘蔚林先生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專業應用副教授
  • 蕭景威先生       The Social Investment Consultancy 大中華區董事
  • 陳亮途博士       SBS瑞士商學院副院長(中國)
  • 黃家偉教授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教育應用資訊科技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 岑智明教授       香港科技大學客席教授
  • 陳錦榮先生       消費者委員會主席
  • 彭楚夫先生       消費者委員會可持續消費、公共事務及教育委員會主席
  • 劉錦珠女士       消費者委員會可持續消費、公共事務及教育委員會增選委員
  • 黃鳳嫺女士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
  • 何應富先生       消費者委員會副總幹事

 

公眾投票

  • 「新聞攝影獎」及「大專院校新聞獎」開放予公眾投票。
  • 評審委員會先從兩個組別中評選出各5份入圍作品,並由消委會設立的網上投票平台公開讓市民投票。
  • 評審委員會分數佔總評分70%;公眾票數佔總評分30%。

 

獎項

  • 每個參賽組別(「最佳倡議消費權益之社交平台帖文」和「年度主題大獎」除外)均設有金、銀、銅獎及優異獎。
    • 金獎:現金獎港幣$6,000及證書
    • 銀獎:現金獎港幣$4,000及證書
    • 銅獎:現金獎港幣$2,000 及證書
    • 優異獎:現金獎港幣$1,000及證書
  • 年度大獎:得獎者可獲紀念獎座及現金獎港幣$20,000。
  • 年度主題大獎:得獎者可獲紀念獎座及現金獎港幣$20,000。成功入圍最後三強可獲證書及獎品。
  • 「最佳倡議消費權益之社交平台帖文」設有3個獎項等級:
    • 卓越大獎(1名):現金獎港幣$20,000及紀念獎座
    • 最佳社群參與獎 (3名):現金獎港幣$4,000及證書
    • 最佳表達技巧獎(1名):現金獎港幣$6,000 及證書

 

其他參賽規則及條款

  • 得獎名單將於2025年第4季舉行的年度頒獎禮上公布。消委會將適時通知各得獎者的獲獎和領獎安排。
  • 如參賽作品由一組參賽者提交或代為提交,消委會將視該組參賽者為一個團隊頒發獎項。
  • 消委會保留對參賽資格、參賽作品須知、參賽作品規格要求及其他參賽規則及條款的最終解釋權及所有事項的最終決定權,及拒絕接受任何參賽作品或取消參賽資格的絕對權利。消委會亦有權適時修改參賽規則及條款、評審流程及準則、暫停或終止本活動(或本活動任何一部分,包括針對任何參賽組別)。消委會將不會對任何因更改、暫停或終止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如有任何爭議,消委會的所有決定將為最終決定,且對所有參賽者具有約束力。
  • 若評審委員會認為某組別參賽作品均未能符合得獎要求,消委會可決定相關組別獎項從缺,以評判團的決定為最終結果。
  • 對於任何因「第25屆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直接或間接地引起、或與其相關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損害、費用、支出或申索(不論如何造成),消委會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義務或責任。參賽者應當自行承擔其作品引致的一切法律責任,任何法律糾紛一概與消委會無關。
  • 以上參賽規則及條款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
  • 如中文版的內容與英文版有任何牴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中文版為準。

 

 

查詢

主辦機構:消費者委員會

電話:2856 8569(William Chan)

WhatsApp熱線:5688 8611

電郵:crra@consumer.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