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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届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

  • 2025.03.19

背景

「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于2001年创立,是消费者委员会主办的年度盛事。活动旨在提高新闻界对消费权益的关注,发掘及报道关乎消费者切身权益的新闻,倡议和推动消费者保障政策,从而提高公众对消费权益的认识,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奖项类别

报道奖设有9个组别:

 

  1. 专题特写奖
  2. 调查报道奖
  3. 广播报道奖
  4. 新闻影片奖(短片–5分钟或以下)
  5. 新闻影片奖(长片–5分钟以上)
  6. 新闻摄影奖
  7. 大专院校新闻奖
  8. 最佳倡议消费权益之社交平台帖文
  9. 2024年年度主题大奖:「无强界消费的权益 」

 

除各组别的奖项外,另特设一个特别奖项:

  • 年度大奖:从7个组别(「最佳倡议消费权益之社交平台帖文」及「年度主题大奖」以外)的金奖中甄选出「年度大奖」。

 

至于2025年年度主题大奖为「保障银发世代的消费权益」,参赛者可于2026年(即下一届报道奖之报名期内)提交作品。

  • 随着本港人口老化,银发经济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长者的消费需求广泛,涵盖医疗保健、养生产品、智能科技、旅游及理财投资等范畴。然而,市场上针对长者的产品与服务质素参差,更有不良商户误导长者购买不适合的产品或服务。如何保障长者的消费权益,让他们能够安心消费、安享晚年,是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
  • 相关题目包括:长者理财、医疗保健、智能家居、退休安老、养生产品、乐龄科技、反诈骗、长者消费陷阱、长者专属优惠与服务等。

 

参赛资格

  • 参赛的传媒机构须以香港读者为主要对象,并于本港营运其主要业务。
  • 凡于本港的印刷、广播或网络媒体任职的新闻从业员,及撰写新闻报道的自由投稿人均可参赛;新闻从业员可以个人身分递交作品参赛,传媒机构亦可代新闻从业员递交作品。
  • 网络媒体必须主要从事新闻及公共事务的报道、向公众发放资讯及每星期最少5日作出更新。当中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运作之新闻网站,及附属于印刷媒体或广播媒体的网站。
  • 凡就读本港大学或专上院校的学生,均可参加「大专院校新闻奖」。
  • 持有Facebook专页或Instagram帐户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闻、生活或时尚版媒体等,均可提交曾于此2个平台发布的帖文,角逐「最佳倡议消费权益之社交平台帖文」:
    • 该专页或帐户以香港读者为主要对象;
    • 该专页或帐户须于2022年1月1日前已成立,并在2025年3月19日前4星期内有更新;
    • 自(及包括)2025年3月19日起,该Facebook专页拥有至少110,000名追随用户,或该Instagram帐户拥有至少27,500名追随用户。
  • 网上媒体均可提交曾于其网页内发表之报道竞逐各个组别的奖项,「大专院校新闻奖」和「最佳倡议消费权益之社交平台帖文」除外。

 

参赛作品

  • 参赛作品必须已向公众发布,而发布方式可以是透过印刷、广播、网络或新闻通讯社播送,中文或英文皆可。
  • 参赛作品必须在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包括该日期)首次发表。
  • 参赛作品可以是个别新闻从业员的单独报道,或多名新闻从业员(最多可填报10名)的集体报道。
  • 每份作品只可参加一个组别(年度主题大奖除外)。即使该作品包含不同的表达形式,如影像、声音或相片等,均被视为同一作品。
  • 组别1至5的参赛作品若内容同时符合2024年度主题,可同时参加「年度主题大奖」。
  • 参赛作品若为「系列式」报道,必须有一致的主题。

 

参加「最佳倡议消费权益之社交平台帖文」组别的平台必须符合以下额外要求:

 

参赛作品规格要求

  • 参赛者请填妥网上报名表格,并依指示上载参赛作品以完成报名手续。
  • 参赛者可依表格上的指示递交作品,并以下列方式为电子档案命名:CRRA_2025_发布媒体名称_作品名称」/「CRRA_2025_发布媒体名称_作品名称_文字稿」
  • 参赛者须删去或遮蔽作品上的非参赛内容,例如不相关的报道或广告等,并递交高清或高解像度作品档案。
  • 请于报名截止日期2025430日)前上传档案,否则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奖项类别

规格要求

专题特写奖

调查报道奖

  • 作品档案须以1MB以上的PDF格式递交
  • 如属网上媒体作品,请提供有效URL网址连结及上传文字稿/PDF档案供评审之用。

广播报道奖

  • 除作品的电子档案外,亦须提供Word或PDF格式之文字稿
  • 作品档案须以不超过80MB的MP3或WAV格式递交

新闻影片奖(短片)

新闻影片奖(长片)

  • 除作品的电子档案外,亦须提供Word或PDF格式之文字稿
  • 作品档案须以10MB以上的MOV或MP4格式递交

新闻摄影奖

  • 作品档案须以不超过10MB的JPG格式,及将图像品质设定为中至高质素递交

大专院校新闻奖

年度主题大奖

  • 以印刷形式参赛之作品,须以1MB以上的PDF格式递交
  • 以广播语音形式参赛之作品,须以不超过80MB的MP3或WAV格式递交
  • 以影片形式参赛之作品,须以10MB以上的MOV或MP4格式递交
  • 如属网上媒体的作品,请提供有效的URL网址连结及上传文字稿/PDF档案供评审之用。

 

  • 网上报名表格一经递交,参赛人数(每项作品最多为10人)、姓名及作品名称等相关资料均不可再作修改。
  • 表格所收集的资料将用于颁奖礼相关之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奖座、证书、得奖作品展板、得奖作品名单片段或新闻稿等。
  • 请为每份参赛作品递交独立的报名表格(「最佳倡议消费权益之社交平台帖文」和「年度主题大奖」除外)。
  • 所有参赛作品将会被审核,以确定是否符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须知及参赛作品规格要求。消委会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须知及参赛作品规格要求的作品报名,并且不会进入评审流程。
  • 新闻从业员及代其递交参赛作品的媒体机构,必须作出在参赛表格上的声明。消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个别作出该声明。

 

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4月30日

 

评审流程

评审分为预审、初审及复审三个阶段,分别于2025年5月、6至7月及9月举行。

 

作品评审

  • 参赛作品不论形式、写作风格及表达技巧均以一致的标准评核,必须符合参赛作品须知及参赛作品规格要求及新闻界的专业守则,即如实、准确、客观及公开透明。
  • 必须为原创的新闻作品及与香港的消费议题相关。
  • 评分标准:新闻性(报道对社会/消费者的影响)和专业水准(内容、表达技巧)

 

评审委员会

评审团由消委会代表、来自各专业组织及新闻学术界人士组成,成员包括:

 

  • 李立峯教授       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 陈淑薇女士       商业电台主席特别顾问
  • 赵应春教授       香港恒生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
  • 关伟教授           新闻教育基金司库兼执委会成员
  • 黄永亨先生       新闻博览馆副行政总监
  • 李家文博士       香港树仁大学助理副校长
  • 潘蔚林先生       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新闻系专业应用副教授
  • 萧景威先生       The Social Investment Consultancy 大中华区董事
  • 陈亮途博士       SBS瑞士商学院副院长(中国)
  • 黄家伟教授       香港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教育应用资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 岑智明教授       香港科技大学客席教授
  • 陈锦荣先生       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 彭楚夫先生       消费者委员会可持续消费、公共事务及教育委员会主席
  • 刘锦珠女士       消费者委员会可持续消费、公共事务及教育委员会增选委员
  • 黄凤嫺女士       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
  • 何应富先生       消费者委员会副总干事

 

公众投票

  • 「新闻摄影奖」及「大专院校新闻奖」开放予公众投票。
  • 评审委员会先从两个组别中评选出各5份入围作品,并由消委会设立的网上投票平台公开让市民投票。
  • 评审委员会分数占总评分70%;公众票数占总评分30%。

 

奖项

  • 每个参赛组别(「最佳倡议消费权益之社交平台帖文」和「年度主题大奖」除外)均设有金、银、铜奖及优异奖。
    • 金奖:现金奖港币$6,000及证书
    • 银奖:现金奖港币$4,000及证书
    • 铜奖:现金奖港币$2,000 及证书
    • 优异奖:现金奖港币$1,000及证书
  • 年度大奖:得奖者可获纪念奖座及现金奖港币$20,000。
  • 年度主题大奖:得奖者可获纪念奖座及现金奖港币$20,000。成功入围最后三强可获证书及奖品。
  • 「最佳倡议消费权益之社交平台帖文」设有3个奖项等级:
    • 卓越大奖(1名):现金奖港币$20,000及纪念奖座
    • 最佳社群参与奖 (3名):现金奖港币$4,000及证书
    • 最佳表达技巧奖(1名):现金奖港币$6,000 及证书

 

其他参赛规则及条款

  • 得奖名单将于2025年第4季举行的年度颁奖礼上公布。消委会将适时通知各得奖者的获奖和领奖安排。
  • 如参赛作品由一组参赛者提交或代为提交,消委会将视该组参赛者为一个团队颁发奖项。
  • 消委会保留对参赛资格、参赛作品须知、参赛作品规格要求及其他参赛规则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及所有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及拒绝接受任何参赛作品或取消参赛资格的绝对权利。消委会亦有权适时修改参赛规则及条款、评审流程及准则、暂停或终止本活动(或本活动任何一部分,包括针对任何参赛组别)。消委会将不会对任何因更改、暂停或终止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如有任何争议,消委会的所有决定将为最终决定,且对所有参赛者具有约束力。
  • 若评审委员会认为某组别参赛作品均未能符合得奖要求,消委会可决定相关组别奖项从缺,以评判团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 对于任何因「第25届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直接或间接地引起、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费用、支出或申索(不论如何造成),消委会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义务或责任。参赛者应当自行承担其作品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任何法律纠纷一概与消委会无关。
  • 以上参赛规则及条款均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管辖。
  • 如中文版的内容与英文版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中文版为准。

 

 

查询

主办机构:消费者委员会

电话:2856 8569(William Chan)

WhatsApp热线:5688 8611

电邮:crra@consumer.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