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有關基金於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就財務狀況及受助個案進展的報告。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的總收入及支出分別為港幣595,000元及1,085,000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基金結餘約為港幣1,900萬元。
在本報告期間,基金接獲17宗新申請。加上在本報告期前已接獲的6宗申請個案,合共處理23宗申請個案。基金經詳細考慮後,對當中6宗申請給予資助,否決9宗申請,而6宗申請個案正在處理中,2宗申請個案在申請期間已獲解決。
私營骨灰龕場 – 拒絕容許骨灰安放
受助消費者的母親於1996 年向涉案私營骨灰龕場購買龕位,當其母於2017 年去世後,受助消費者欲將骨灰安放入龕位, 但涉案龕場基於收據上其母姓名與死亡證及香港身份證上姓名不相符,拒絕受助消費者安放其母的骨灰。
金融服務 – 違反責任及合約
證據顯示涉案商戶違反責任及合約,導致受助消費者在倫敦金的投資中蒙受損失。鑑於個案有充足的法律理據和涉及重大的消費者利益,基金協助受助消費者向涉案公司採取法律行動。
住宅物業買賣 — 違反責任及合約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受到涉案地產代理所提供的不當平面圖及失實陳述所影響而購買涉案住宅連平台單位。
美容服務 – 人身傷害的申索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因接受一名醫生在一間醫學美容中心所提供的美容療程而受傷。
移民諮詢服務 – 違反職責
證據顯示一間移民顧問公司違反了其合約及普通法上的責任而導致受助消費者未能繼續進行移民程序。
住宅物業買賣 — 違反責任及合約(23宗個案)
證據顯示發展商未能向買家提供於購買單位時所承諾的兩年免息免供的第一按揭計劃。
共享時光服務 – 威嚇性營商手法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受到涉案公司的不合情理和不良營商手法影響而簽署了三份時光共享會籍合約。
法律服務 – 違反責任
證據顯示涉案律師行因違反謹慎責任和授信責任而導致受助消費者喪失針對判定債務人的財產所取得的押記令之優先權予涉案律師行的另一位客戶,因而蒙受損失。
金融服務 – 欺詐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受到涉案公司以聲稱提供黃金交易服務進行的懷疑欺詐行為而蒙受損失。
移民諮詢服務 – 違反職責
證據顯示一間移民顧問公司違反了其合約及普通法上的謹慎責任而導致受助消費者未能繼續進行移民程序。
本報告期間,受助消費者與涉案公司達成完全和最終的和解,事件得以解決。
金融服務 - 分期付款計劃
受助消費者就一宗涉及以銀行提供的信用卡分期付款計劃購買美容套餐的糾紛,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審裁處」)分別向涉事美容中心和銀行提出申索。受助消費者成功就撤銷美容中心的合約及追討賠償的申索取得勝訴。不過,就銀行收取逾期付款利息及其他申索則未能成功。
持續陽壓呼吸裝置 – 產品責任
受助消費者聲稱其配偶因使用一款被生產商召回的持續陽壓呼吸裝置而導致死亡。
家居裝修工程 – 不良營商手法及合約
個案涉及一名受助消費者就其母親的住宅單位的裝修工程費用、手工和未能完成工程等事宜與涉案商戶所引致的糾紛。
美容服務 – 不良營商手法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因涉案公司的不良營商手法而簽署了一份會籍合約。
婚禮策劃服務 – 失實陳述及不良營商手法(5 宗個案)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受到涉案公司以失實陳述及不良營商手法誘使而購買了婚禮服務套餐。
美容服務 – 不良營商手法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因涉案公司的不良營商手法而簽署了多份美容服務合約。
健身服務 – 不良營商手法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因涉案公司的不良營商手法及不合情理行為而簽署了一份會籍合約及七份私人教練合約。
移民諮詢服務 – 違反職責
證據顯示一間移民顧問公司違反了其合約及普通法上的責任而導致受助消費者未能成功申請移民。
移民諮詢服務 – 違反職責
證據顯示一間移民顧問公司違反了其合約及普通法上的責任而導致受助消費者未能成功申請移民。
健身服務 – 不良營商手法
受助消費者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及有幻聽症狀,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因涉案公司的不良營商手法及不合情理行為而於三星期內簽署六份私人教練及健身會籍合約。
健身服務 – 違反合約及不良營商手法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受到涉案健身中心以不良營商及不合情理手法影響而簽署了兩份私人教練合約。該商戶其後並未提供服務。
共享時光服務 – 威嚇性營商手法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受到涉案公司以不合情理及不良營商手法誘使而簽署了一份時光共享會籍合約及/或升級會籍合約。
家居裝修工程 – 不良營商手法及合約
個案涉及一名受助消費者因涉案商戶突然結業未能完成裝修工程而遭受損失。
住宅物業買賣 – 不良營商手法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購買的一個未落成一手住宅物業單位,落成後客廳的窗戶比原定尺寸(根據購買單位時提供的銷售說明書和陳述)減少了一半。
醫學美容服務 – 違反責任
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因接受涉案註冊醫生在違反謹慎責任情況下所提供的隆胸手術及相關療程而導致受傷。
住宅物業買賣 – 不良營商手法及合約
個案涉及一名受助消費者就其住宅單位的裝修工程的施工質素及誤延等事宜與涉案商戶所引致的糾紛。
住宅物業買賣 – 違反責任及合約
證據顯示發展商未能向買家提供於購買單位時所承諾的兩年免息免供的第一按揭計劃。
美容服務 – 不良營商手法
受助消費者是一名抑鬱症患者,證據顯示受助消費者受到涉案公司以不良營商手法誘使而購買了九份美容療程套餐。
基金申請個案統計見附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