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歡迎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布的「民事司法制改革中期報告和諮詢文件」,期望建議的改革會有助消費者更容易取得法律公義。
消委強調,得到法律公義是消費者基本權利之一;報告涵蓋的眾多事項中,有不少是關乎消費者的重大利益。
檢討事項包括當消費者循法律途徑索償時面對的問題,例如昂貴的訴訟費、案件延誤、複雜的程序。此外,亦包括提高透明度,涉及多方的訴訟和解決糾紛的其他可行方法,這均關乎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消委會對此表示歡迎。
消委會感到高興的是報告亦提出其他司法制度如何協助沒有律師代表的申訴人∕答辯人。
今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間,消委會共接獲26宗有關產權轉讓和訴訟服務的投訴。過去三年的數字為98年的43宗、99年的35宗和2000年的35宗,主要是涉及費用和服務質素。
消委會將會仔細研究該中期報告和諮詢文件,再提交意見予工作小組。
消費者訴訟基金個案
自 1994 年成立以來,消費者訴訟基金共考慮了 49 宗申請,個案涉及的人數由一人至數千人不等。截至今日為止,基金有一千四百萬元儲備。
上星期基金於一宗高等法院原訟庭的上訴案中勝訴,有關的名消費者共獲一幼稚園賠償 $67,735 。
自 1999 年 11 月 30 日基金曾考慮之申請 49
- 在申請期間和解 1
- 有待考慮 2
- 申請獲得批准 17
得到賠償 *6
清盤 1
得到裁決 3
沒有繼續 - 得到賠償機會不大 2
沒有繼續 - 申請人放棄 1
轉介至法律援助署 1
訴訟進行中 3
- 轉介至消委會 3
- 轉介至消委會進行調解 4
- 申請不獲接納 22
* 一宗集體申請只得到部分賠償,跟進行動顯示獲得賠償的機會不大;故此個案沒有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