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一些售賣凍肉的店舖違反規定,將需要冷藏的食品放在店舖門外的臨時貨架上擺賣。
消費者委員會於去年進行售賣凍肉的調查,指出有凍肉在不衞生環境下出售。
今年的跟進調查顯示,即使近期市民對食物安全和衞生大為關注,上述情況依然普遍。
食環署規定,出售的凍肉必須存放在雪櫃內,售賣時才可由雪櫃取出交予顧客,亦不可把凍肉預先解凍、去毛或劏洗。
上列都是新鮮糧食店須遵從的牌照條件,但不少店舖郤漠視這些規定。
消委會共觀察了59間凍肉店舖,發現29間的各類凍肉都沒有儲藏在雪櫃內,而是放在發泡膠箱、紙箱或膠籃內,公然在店前擺賣。
差不多所有(99%)無儲藏在雪櫃內售賣的凍肉已開始解凍或完全解凍,其中19%可見到血水滲出。
沒有適當存放凍肉會影響肉質,亦對公眾的健康構成威脅。
消費者切勿購買沒有適當冷藏的凍肉。細菌會在沒有冷藏的凍肉內繁殖,而室溫環境會令細菌倍增,可能引致食物中毒。
消委會實地觀察時,發現兩間店舖將「凍雞」作「冰鮮雞」出售。另外有兩間店舖沒有把貼有「CIQ」鐳射標貼的「冰鮮雞」存放在至0℃至4℃之間的冰鮮櫃內,而是放在店前的膠箱和紙箱內售賣。
消委會請食環署嚴格執行對儲藏和售賣凍肉的管制,加強巡查。
新鮮糧食店若把冰鮮肉或凍肉存在雪櫃以外地方出售,即屬違規。食環署一般會先發出警告,給予店主合理時間改善,屢犯者會被取消牌照。
食環署在今年1月至8月期間,共發出71宗警告。另外有4間新鮮糧食店,把冰鮮肉及凍肉放置在店外公眾地方展示售賣而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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