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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肉店违规普遍-《选择》月刊第335期

  • 2004.09.15

市面一些售卖冻肉的店铺违反规定,将需要冷藏的食品放在店铺门外的临时货架上摆卖。

消费者委员会于去年进行售卖冻肉的调查,指出有冻肉在不卫生环境下出售。

今年的跟进调查显示,即使近期市民对食物安全和卫生大为关注,上述情况依然普遍。

食环署规定,出售的冻肉必须存放在雪柜内,售卖时才可由雪柜取出交予顾客,亦不可把冻肉预先解冻、去毛或劏洗。

上列都是新鲜粮食店须遵从的牌照条件,但不少店铺却漠视这些规定。

消委会共观察了59间冻肉店铺,发现29间的各类冻肉都没有储藏在雪柜内,而是放在发泡胶箱、纸箱或胶篮内,公然在店前摆卖。

差不多所有(99%)无储藏在雪柜内售卖的冻肉已开始解冻或完全解冻,其中19%可见到血水渗出。

没有适当存放冻肉会影响肉质,亦对公众的健康构成威胁。

消费者切勿购买没有适当冷藏的冻肉。细菌会在没有冷藏的冻肉内繁殖,而室温环境会令细菌倍增,可能引致食物中毒。

消委会实地观察时,发现两间店铺将「冻鸡」作「冰鲜鸡」出售。另外有两间店铺没有把贴有「CIQ」镭射标贴的「冰鲜鸡」存放在至0℃至4℃之间的冰鲜柜内,而是放在店前的胶箱和纸箱内售卖。

消委会请食环署严格执行对储藏和售卖冻肉的管制,加强巡查。

新鲜粮食店若把冰鲜肉或冻肉存在雪柜以外地方出售,即属违规。食环署一般会先发出警告,给予店主合理时间改善,屡犯者会被取消牌照。

食环署在今年1月至8月期间,共发出71宗警告。另外有4间新鲜粮食店,把冰鲜肉及冻肉放置在店外公众地方展示售卖而被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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