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進行家用清潔劑標籤調查,檢視產品有否標示足夠安全資料,遇意外中毒事件,醫護人員可即時對症下藥。
結果顯示,一些重要資料例如產品的有效成分和濃度都沒有清楚標示,遇有緊急情況可能會影響救援。
接近三分一( 79 個樣本中的 23 個)的樣本沒有任何成分標註,其中以地板清潔劑和通渠劑,與及多用途消毒清潔劑(又稱為「綠水」)比較多此情況。
即使有標示成分,詳細程度不一。列出詳細成分的,卻沒有濃度資料。
有些只是籠統的描述,例如含有清潔劑、香精、抗菌劑等,無法知悉其確實有效成分和濃度,令醫生未能迅速採取最有效的療法。
在誤用的緊急情況下,代理商的聯絡資料非常重要。超過半數樣本( 79 個樣本中的 43 個)沒有提供製造商或代理的聯絡電話,其中 23 個只提供本港地址。
今次調查結果比對消委會於 1998 年進行的家用化學品雙語安全資料調查,情況已有改善。上次調查發現 22.5% 的樣本沒有雙語安全資料,今次只有4個樣本僅標示中文安全資料,其餘樣本都採用中、英文標示產品的存放、使用或處置的資料,符合法例規定。
近年有關非藥物中毒死亡率迭有上升,醫護人員極為關注家用清潔劑標籤資料不足。
遇到家用清潔劑緊急中毒案件,醫護人士是否取得清潔劑的詳細資料,關乎人命生死,延遲治療亦可對身體造成嚴重損害。
統計數字顯示,每年平均有4千至5千名人士因各類型的中毒而送院,其中4百至5百人更因而死亡,但未有只因家用清潔劑中毒的數據。
根據香港中毒諮詢中心提供的資料,聯合醫院由 2001 年至 2005 年之間,共有 79 宗的中毒個案涉及漂白水( 25 宗)、揮發性清潔劑及腐蝕性物質( 22 宗)、多用途清潔劑( 17 宗)、清潔地板、水渠和廚房等的溶液( 15 宗)。
上述數字佔了家居潔淨及衞生用品引致中毒個案的 39% 。其他引致中毒的產品包括個人衞生消毒用品、除蟲劑、洗潔精及洗衣粉、洗頭水及肥皂、臭丸及樟腦。
消委會呼籲製造商或代理商,在產品上詳列成分含量及供應商聯絡資料。若部分資料不便公開,起碼將資料提供予統籌資料庫的機構,例如香港中毒諮詢中心,供醫護人員於治療中毒病人時使用。
消費者必須詳細閱讀產品的標籤,根據指示小心使用。採取預防措施,例如戴上膠手套、確保空氣流通、不要把載食物或飲品的器皿裝載清潔劑,或將不同清潔劑混合,並且要確保清潔用品存放在兒童無法觸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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