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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英語課程-《選擇》月刊第365期

  • 2007.03.15

消費者若有意修讀符合持續進修基金的課程,必須向提供課程的機構確定課程是否已登記成為持續進修基金下的課程,並仔細核對載於基金網頁的課程編號。

消費者委員會收集了8間機構提供的成人英語課程資料,發現情況有可能會令消費者混淆。

8間機構中,5間機構籠統地指稱其課程可以申請持續進修基金,但其實並非全部課程都可申請。

舉例說,其中一間機構提供合共39個成人英語課程,但只有22個可以申請持續進修基金。

故此消費者應首先向機構確定有關課程是否已登記成為持續進修基金下的課程。消費者亦應查詢課程的持續進修基金編號,或在課程資料上找出有關編號,然後向學生資助辦事處查詢或參考該處網頁(http://www.sfaa.gov.hk/cef/index.htm)核實。

此外,消費者應評估個人能否達到申領發還款項的條件,才報讀課程。

有傳媒報道個別消費者投訴在成功完成課程後,才發現因個別原因,所報讀課程原來不可以申請持續進修基金,不能取回部分學費。

為了吸引學生報讀持續進修基金的課程,部分機構以提供獎學金、現金回贈或現金券等手法推廣,但這優惠不能給予基金申請人,在宣傳資料上只以細小字體說明這事實,消費者未必能看得清楚。

教育統籌局規定,不得向基金申請人提供經濟誘因促使申請人報讀課程。消費者遇上這些不當行為應盡快聯絡教統局或基金辦事處,以便作出跟進。

教統局表示,當局會採取迅速的跟進行動,包括警告及剔除課程,以禁止不當的宣傳手法。過往,亦曾有機構的課程因此而從可發還款項課程名單中剔除。

消委會收到一宗消費者投訴,指校方答允提供$2,000獎學金予成功完成課程及考試合格的學生,但其後沒有履行承諾。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的權利(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