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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構聲稱毋需手術的新美容療程-《選擇》月刊第375期

  • 2008.01.15

只須簡單的注射即可去皺美白,令人難以置信。

消費者委員會調查了日漸增加並聲稱為最新美容科技而毋需進行手術美容療程,它們可能會對公眾健康構成危險。

被宣傳推廣為創新的美容療法包括打點滴美白液注射、胎盤素,甚至二氧化碳。

這些療法是否有效?療程是否恰當進行及安全?風險為何?

鑑於種種疑問,消委會徵詢多個專業組織的意見,包括香港整形及整容外科醫學會、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香港中醫學會和專責公眾健康的衞生署。

他們一般都同意:沒有足夠科學證據顯示,用美白針、胎盤素和二氧化碳可以達致聲稱對皮膚的效果。

除了注射美容治療外,近年亦興起黃金線拉面。

黃金線拉面的程序是病人的面部先被局部麻醉,然後醫生用刺針和幼長的黃金線,在病人面頰以交錯形式穿入皮膚下形成網狀。聲稱黃金線可刺激皮膚更生,產生膠原蛋白,令皮膚緊緻。

去年一分整形醫學期刊報道,一名女士於在過去 10年間做了3次黃金線拉面後,面頰出現劇痛。照X光後,從頭顱放射照片發現,植入的黃金線全部斷裂,全無方向,不能起固定皮膚的功效。

現時,藥劑產品及執業行醫分別由《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及《醫生註冊條例》規管,聲稱毋須手術的美容療程顯然不受上列條例規管。

很多國家都將皮膚填充物列為醫療儀器,現時本港衞生署對醫療儀器的規管屬自願性質,消委會促請政府加速推行醫療儀器的規管。

至於規管以注射進行的美容治療,若注射的物質並非藥劑產品,則沒有特定的法例規管注射情況或對進行注射人士的資歷要求。

衞生署認為區分醫學與美容治療有時並不容易,因此是否有觸犯法例,需要詳細考慮個別情況,未必能夠一下子便作出判斷。

該署補充,若注射的是藥劑產品,則該產品必須先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註冊。在評核該註冊藥物時,有關產品的形態、用途和施用方法必須呈報。

《不良醫藥廣告條例》不容許發布導致他人為矯正畸形或外科整容而進行的手術廣告。不過,有關這些聲稱毋須手術、去皺和改善容貌的廣告可能未必直接抵觸有關條例,須詳細研究審視。

消費者要確保安全,必須尋求和清楚了解療程的資料,包括對身體的短期及長遠影響。決定進行治療前必須衡量所得的效益和涉及的風險,確保施行療程人士曾受適當訓練及有足夠經驗和技術去安全地做好療程,以及是否有其他療程可供考慮。

在本港,消委會在過去3年共接獲5宗關於上述提及美容治療的投訴,主要涉及後遺症,效果不滿意、誤導聲稱和銷售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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