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有關以信用卡購買機票的退款申請-《選擇》月刊第379期

  • 2008.05.14

消費者若以信用卡購買了本港一間已停飛的廉價機票航空公司的機票,有機會可獲退款。

消費者委員會向20間本地發卡銀行和機構搜集資料,了解其信用卡退款申請(chargback request)的安排。

全部發卡機構都表示會受理有關信用卡客戶的退款申請。

一般而言,各發卡機構就信用卡退款申請都設有不同的時限,不一而足。例如須於月結單發出後60日內提出申請、或於交易日或預計乘機日期起計120日內提出。

但亦有部分發卡機構表示會彈性處理有關的退款申請。

消委會亦希望發卡機構能寬鬆處理消費者在時限過後提出的申請,而消費者最好盡快接觸其發卡機構,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消委會至今共收到1,414宗有關該航空公司的投訴,涉及金額共1,720萬。

盡管所有發卡機構都接受退款申請,但在處理牽涉的交易款項方面,卻有不同方法。假若發卡機構受理有關的退款申請,

  • 若消費者仍未繳付「卡數」,發卡機構一般會凍結有關的問題交易款項,但有4間只會在消費者要求凍結下,才會凍結有關款項。
  • 若消費者已繳付有關款項,12間發卡機構會先向卡主墊支或退還有關款項。但5間表示沒有這樣的安排。

而最終消費者能否取回退款,一般視乎銀行或信用卡組織間的商討結果。

消費者關注申請退款所涉及的費用,特別是假若最後未能獲得退款的話。

大部分發卡機構不會收取費用,但有數間會以財務費、利息或服務費方式收取費用。

一間會根據信用卡使用條款收取利息及財務費用。兩間會分別收取$50及$150的手續費。

消委會認為如果申請信用卡退款的消費者能提出足夠的證明文件,發卡機構應豁免追收有關的利息、財務及手續費,這亦是大部分發卡機構普遍的做法。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