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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4月24日為止,消費委員會共接獲11,229宗有關雷曼兄弟的投訴

  • 2009.04.27

直至4月24日為止,消費委員會共接獲11,229宗有關雷曼兄弟的投訴。

大部分個案(90%)已轉交至金融管理局,和有關銀行作跟進。

消委會共收到943宗個案的處理結果,其中624宗銀行已經與投訴人達成和解。涉及投資總額共$217,816,200。

其餘319宗仍未解決,銀行已拒絕與有關的投訴人和解。

另一方面,消費者訴訟基金正準備就一宗涉及雷曼兄弟的個案協助消費者向有關金融機構提出首次訴訟。

倘若進展順利且沒有受任何未能預見的情況所影響,最早可於一至兩個月內提出訴訟。

訴訟基金執行委員會仔細考慮過個案所涉及的事實和法律爭議點後,決定提供法律協助。

個案涉及雷曼有關金融產品的銷售,申請人於2008年1月以$500,000購入該產品。

消費者委員會為訴訟基金之信託人,至今共收到82宗申請提供法律協助,上述個案為其中一宗。

該個案在現階段的發展要視乎申請人會否與訴訟基金簽定同意書,才可展開訴訟。

過往共有11名申請人在申請進入較後階段時撤銷申請,消委會得悉其中最少6宗已經與涉及的銀行達成協議。

視乎隨後訴訟準備工作的進度,希望令狀能於一至兩個月內送達有關人士。

訴訟基金決定是否向申請人提供法律協助時,會考慮涉及雷曼個案的各種事實及法律爭議點。

有關申請將被分門別類,有系統地涵蓋由零售金融產品而引伸出不同範疇的重要法律爭議點。

舉例說,其中一個法律爭議點是在個別個案中銀行與客戶之間是否存在受信關係,若是的話銀行有否以客戶的最佳利益出發及披露所有重要事實。

其他同樣重要的法律爭議點包括在不同情況下作出的失實陳述或疏忽的錯誤陳述或遺漏重要事實的法律後果,與及在以上情況下合約文件上的簽名的法律效力。

目的是將一些「測試個案」帶到法庭,以釐清重要的法律原則,及為將來更好的消費者保障建立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