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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4月24日为止,消费委员会共接获11,229宗有关雷曼兄弟的投诉

  • 2009.04.27

直至4月24日为止,消费委员会共接获11,229宗有关雷曼兄弟的投诉。

大部分个案(90%)已转交至金融管理局,和有关银行作跟进。

消委会共收到943宗个案的处理结果,其中624宗银行已经与投诉人达成和解。涉及投资总额共$217,816,200。

其馀319宗仍未解决,银行已拒绝与有关的投诉人和解。

另一方面,消费者诉讼基金正准备就一宗涉及雷曼兄弟的个案协助消费者向有关金融机构提出首次诉讼。

倘若进展顺利且没有受任何未能预见的情况所影响,最早可于一至两个月内提出诉讼。

诉讼基金执行委员会仔细考虑过个案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争议点后,决定提供法律协助。

个案涉及雷曼有关金融产品的销售,申请人于2008年1月以$500,000购入该产品。

消费者委员会为诉讼基金之信托人,至今共收到82宗申请提供法律协助,上述个案为其中一宗。

该个案在现阶段的发展要视乎申请人会否与诉讼基金签定同意书,才可展开诉讼。

过往共有11名申请人在申请进入较后阶段时撤销申请,消委会得悉其中最少6宗已经与涉及的银行达成协议。

视乎随后诉讼准备工作的进度,希望令状能于一至两个月内送达有关人士。

诉讼基金决定是否向申请人提供法律协助时,会考虑涉及雷曼个案的各种事实及法律争议点。

有关申请将被分门别类,有系统地涵盖由零售金融产品而引伸出不同范畴的重要法律争议点。

举例说,其中一个法律争议点是在个别个案中银行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受信关系,若是的话银行有否以客户的最佳利益出发及披露所有重要事实。

其他同样重要的法律争议点包括在不同情况下作出的失实陈述或疏忽的错误陈述或遗漏重要事实的法律后果,与及在以上情况下合约文件上的签名的法律效力。

目的是将一些「测试个案」带到法庭,以厘清重要的法律原则,及为将来更好的消费者保障建立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