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研究加強保障兒童乘客的安全。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只有身處汽車前座的兩歲或以下兒童須使用合規格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但對在後座的兒童則無強制使用安全座椅的規定。
消費者委員會建議政府檢討現時的情況,以加強汽車兒童乘客不論在前座抑或後座時的保障。
《選擇》月刊刊登26款本港有售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的測試報告,當中作出以上建議。
消委會指出,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在本地家庭並不普及,兒童乘坐私家車時大多只是由母親或家庭傭工緊抱。
萬一發生意外,兒童可能會被抱着他們的人的身體擠壓,或被拋出車外。
不論如何大力緊抱,不幸發生交通意外時,都不可能捉得住兒童。
兒童乘汽車時最安全的方法,是使用適合其體重和身形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部分國家或地區已規定乘坐私家車的兒童,必須用合適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以德國為例,12歲以下及身高不足150厘米的兒童,乘坐私家車時必須使用兒童汽車安全座椅。
測試報告顯示,26個樣本中,10個可以使用ISOFix安裝方法。
ISOFix安裝方法比傳統的方法簡單,利用安全座椅上的兩個接頭,跟汽車座位椅背和座墊之間的兩個接合裝置連接,不需使用汽車安全帶。
由於並非所有汽車都設有ISOFix接合裝置,消費者應查閱車主手冊,或向代理商查詢。
無論用那一類安全椅,都會比完全不使用安全座椅安全得多。
選擇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時,最重要的是配合兒童的體重和身型,年齡資料僅作參考。
此外,歐洲的一些研究顯示,後向安裝的安全座椅比前向安裝的,能為4歲或以下幼童提供較佳的保護。
運輸署致力向負責任的司機進行教育和宣傳,以提供基本的安全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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