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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保障儿童乘客安全-《选择》月刊第400期

  • 2010.02.12

政府应研究加强保障儿童乘客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只有身处汽车前座的两岁或以下儿童须使用合规格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但对在后座的儿童则无强制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

消费者委员会建议政府检讨现时的情况,以加强汽车儿童乘客不论在前座抑或后座时的保障。

《选择》月刊刊登26款本港有售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测试报告,当中作出以上建议。

消委会指出,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在本地家庭并不普及,儿童乘坐私家车时大多只是由母亲或家庭傭工紧抱。

万一发生意外,儿童可能会被抱着他们的人的身体挤压,或被抛出车外。

不论如何大力紧抱,不幸发生交通意外时,都不可能捉得住儿童。

儿童乘汽车时最安全的方法,是使用适合其体重和身形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部分国家或地区已规定乘坐私家车的儿童,必须用合适的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以德国为例,12岁以下及身高不足150厘米的儿童,乘坐私家车时必须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测试报告显示,26个样本中,10个可以使用ISOFix安装方法。

ISOFix安装方法比传统的方法简单,利用安全座椅上的两个接头,跟汽车座位椅背和座垫之间的两个接合装置连接,不需使用汽车安全带。

由于并非所有汽车都设有ISOFix接合装置,消费者应查阅车主手册,或向代理商查询。

无论用那一类安全椅,都会比完全不使用安全座椅安全得多。

选择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时,最重要的是配合儿童的体重和身型,年龄资料仅作参考。

此外,欧洲的一些研究显示,后向安装的安全座椅比前向安装的,能为4岁或以下幼童提供较佳的保护。

运输署致力向负责任的司机进行教育和宣传,以提供基本的安全讯息。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