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高度評價及支持消費者委員會研究及測試產品和服務的工作。
消委會進行了成立36年以來的首個公眾意見調查,顯示消費者對該會的研究測試工作非常信任和滿意。
調查由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於今年1月以抽樣電話訪問方法進行,共3,012受訪者,年齡介乎18至64歲。
消委會服務公眾認知度高
結果顯示來自社會廣泛階段的公眾人士,對消委會工作的認知度極高。九成九受訪者表示在調查前已知悉消委會這機構。
首要的是,當中大部分(83.6%)受訪者都認識消委會的產品測試及服務調查工作。
這是得力於大眾傳媒的廣泛報道 - 有92.5%的受訪者表示透過「報章、電台和電視報道」接收該類資訊。
產品及服務評估「公信力」高
在「公信力」方面,消委會在這範疇的工作得到消費者的高度認同。
超過七成五(75.9%)曾聽過或閱讀過消委會研究測試報告的受訪者,都認為有「公信力」。
此外,同樣令人鼓舞的是,68.8%受訪者認為報告所提供的資訊是「好有用或具參考價值」。
最多消費者選擇的投訴途徑
第二,調查另外一個重點是評估消委會的投訴及諮詢服務。
只有36.6%的受訪者在遇到消費權益受損而與店方交涉沒有結果時,會尋求機構協助,這情況值得關注。
不過,當被問及他們會向哪些機構或組織求助時,超過八成(82.8%)受訪者表示會選擇消委會。
事實上調查發現有16.7%的受訪者曾使用過消委會的投訴服務。
處理投訴時能維護「公平公正」原則
其中43.1%受訪者同意消委會在處理投訴時能秉持「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原則,另外有33.9%的受訪者認為一般都能做到。
除了接近三成(28.6%)受訪者正面認同消委會能發揮排解消費者與商戶之間糾紛的角色之外,另外有31.7%的受訪者認為消委會以調解方法處理投訴時,有時能發揮功能。反映公眾普遍的觀感,認為消委會處理這方面工作時或因欠缺法例支持而有所限制。
大部分受訪者(75.9%)支持消委會以點名方法制裁不良商舖,向公眾公布其名稱和手法是有效的方法。
要求加強消費者法律教育
第三,消委會的推廣和教育工作得到很高的公眾認知度(87.2%),很多受訪者(68.2%)是透過消委會出版的《選擇》月刊而得悉這些服務。
根據受訪者的意見,消費者應加強的範疇為「法律責任和保障」(65.4%)的消費者教育工作。
其次是「產品及服務資訊」(53.3%)、「營商手法的知識」(47.7%)和「消費者道德和價值觀」(44.4%)。
檢討各項工作表現
最後,受訪者對消委會是否達至其使命作出評價,再根據評價作比較,以5級制給予評級(越高分代表越能達至使命)。
結果顯示所有項目都得到公眾的正面評價,所有得分都明顯高於中位數。
「使消費者對自己的權益認識有所增加」(3.46)排首位,之後是「作為消費者的代言人」(3.3)、「推動良好的營商手法」(3.2)、「使市場環境變得較公平」(3.19),與及「協助完善保障消費者的法例」(3.11)。
展望將來,消委會主席張炳良教授說:「公眾已表達了對我們的意見和期望,他們支持消委會不同的工作範疇,令我們非常鼓舞。」
他補充說:「調查為我們的工作路向提供了寶貴啟示,我們一定會將所得意見及結果納入未來的策略性計劃內,務求爭取更大的消費者權益,以達到在公平公正的市場上的安全和可持續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