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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于首次公众意见调查赢得广泛认同

  • 2010.06.12

公众高度评价及支持消费者委员会研究及测试产品和服务的工作。

消委会进行了成立36年以来的首个公众意见调查,显示消费者对该会的研究测试工作非常信任和满意。

调查由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于今年1月以抽样电话访问方法进行,共3,012受访者,年龄介乎18至64岁。

消委会服务公众认知度高

结果显示来自社会广泛阶段的公众人士,对消委会工作的认知度极高。九成九受访者表示在调查前已知悉消委会这机构。

首要的是,当中大部分(83.6%)受访者都认识消委会的产品测试及服务调查工作。

这是得力于大众传媒的广泛报道 - 有92.5%的受访者表示透过「报章、电台和电视报道」接收该类资讯。

产品及服务评估「公信力」高

在「公信力」方面,消委会在这范畴的工作得到消费者的高度认同。

超过七成五(75.9%)曾听过或阅读过消委会研究测试报告的受访者,都认为有「公信力」。

此外,同样令人鼓舞的是,68.8%受访者认为报告所提供的资讯是「好有用或具参考价值」。

最多消费者选择的投诉途径

第二,调查另外一个重点是评估消委会的投诉及谘询服务。

只有36.6%的受访者在遇到消费权益受损而与店方交涉没有结果时,会寻求机构协助,这情况值得关注。

不过,当被问及他们会向哪些机构或组织求助时,超过八成(82.8%)受访者表示会选择消委会。

事实上调查发现有16.7%的受访者曾使用过消委会的投诉服务。

处理投诉时能维护「公平公正」原则

其中43.1%受访者同意消委会在处理投诉时能秉持「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原则,另外有33.9%的受访者认为一般都能做到。

除了接近三成(28.6%)受访者正面认同消委会能发挥排解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纠纷的角色之外,另外有31.7%的受访者认为消委会以调解方法处理投诉时,有时能发挥功能。反映公众普遍的观感,认为消委会处理这方面工作时或因欠缺法例支持而有所限制。

大部分受访者(75.9%)支持消委会以点名方法制裁不良商铺,向公众公布其名称和手法是有效的方法。

要求加强消费者法律教育

第三,消委会的推广和教育工作得到很高的公众认知度(87.2%),很多受访者(68.2%)是透过消委会出版的《选择》月刊而得悉这些服务。

根据受访者的意见,消费者应加强的范畴为「法律责任和保障」(65.4%)的消费者教育工作。

其次是「产品及服务资讯」(53.3%)、「营商手法的知识」(47.7%)和「消费者道德和价值观」(44.4%)。

检讨各项工作表现

最后,受访者对消委会是否达至其使命作出评价,再根据评价作比较,以5级制给予评级(越高分代表越能达至使命)。

结果显示所有项目都得到公众的正面评价,所有得分都明显高于中位数。

「使消费者对自己的权益认识有所增加」(3.46)排首位,之后是「作为消费者的代言人」(3.3)、「推动良好的营商手法」(3.2)、「使市场环境变得较公平」(3.19),与及「协助完善保障消费者的法例」(3.11)。

展望将来,消委会主席张炳良教授说:「公众已表达了对我们的意见和期望,他们支持消委会不同的工作范畴,令我们非常鼓舞。」

他补充说:「调查为我们的工作路向提供了宝贵启示,我们一定会将所得意见及结果纳入未来的策略性计划内,务求争取更大的消费者权益,以达到在公平公正的市场上的安全和可持续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