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建議設立全新機制,更有效向公眾發放私人住宅物業市場的資訊。
消委會提出的一系列9項建議,目的是促使可靠和及時的本港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市場資訊流通。
「建物業資訊平台 啟置業安居大門」報告於今天(7月26日)發表,其中一項建議為設立網上物業市場資訊平台( Property Market Information Platform,PMIP ),方便公眾獲取有關資訊。
消委會歡迎政府推出規管樓宇銷售措施,促進未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的資訊透明,公平交易,部分措施初見成效。建基於現有措施,消委會建議進一步提高一手住宅物業市場透明度,以更佳保障準買家的權益。
目前,相對於發展商和銷售代理,一手住宅物業的準買家處於一個資訊不對稱的位置。購置物業可能是準買家一生最昂貴的購買決定,但他們卻難以在作決定前取得清晰、準確及全面的物業資訊。
消委會建議中的PMIP是提供一站式服務的網上平台,集合現時發展商個別物業發展項目的資料,及不同政府部門提供的相關物業資料。此安排可為公眾提供全面而完整的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市場資訊。
有關物業市場資訊的變動,如可供選擇的單位及最新成交價等資料,應於廿四小時內上載至資訊平台(長遠來說按實時提供資料),並於售樓處提供有關資料,讓準買家於簽署買賣合約前可作參考。
消委會住宅物業消費者問題工作小組主席何沛謙說:「為確保資訊平台的公信力和可靠性,我們建議此平台應由具權威及獨立之機構營運,例如由政府運作,確保資訊可信。」
他補充說:「此資訊平台亦有助政府監察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市場的交易。」
其他國家和城市,例如新加坡、北京、廣州、杭州、上海和深圳,都有類似的資訊平台。台灣最近亦公布有意建立類似平台。
消委會的研究,是探討現時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市場提供的資訊,是否充足和可靠。研究人員於四月至六月期間,曾視察19個私人住宅物業發展項目的售樓處,了解準買家獲取樓盤資訊的情況,發現以下主要問題;
- 缺乏渠道提供全面物業資訊;
- 市場資訊可靠程度不一(若非誤導或欺詐);
- 每次推售小量單位;
- 高壓式銷售策略。
為處理上述問題,消委會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針對一手樓開售前市場活動的明確指引
一. 發展商和銷售代理不應發放非正式的「意向價」或以任何不明確的言詞描述擬出售單位的可能作價。
二. 若繼續容許「內部認購」存在,應清楚界定其定義及恢復可供內部認購單位的百分比上限。
減低詳細視察示範單位的障礙
三. 制訂措施確保準買家獲足夠時間參觀示範單位。
規管不可靠和欺詐性的陳述
四. 銷售代理不應在售樓處向準買家派發未經授權的樓盤資料;若容許派發自行編製的資料,銷售代理須在自製單張上,註明資料日期和來源。
提供及時和有用的物業成交資料
五. 建立一個網上的物業市場資訊平台(Property Market Information Platform,PMIP),讓公眾可以透過一個獨立和權威性的來源,獲得有關香港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市場的全面資訊。
提供售樓說明書和價單
六. 規定現樓售樓處必須擺放售樓說明書和價單,以及在發售任何未建成或已建成的樓宇單位時(在整個銷售期間),向還未參觀示範單位的準買家,事先派發售樓說明書和價單。
七. 縮短樓盤單位售出和交易資料公布(包括在發展商的網站和建議中的物業市場資訊平台)的時間差距(現時差距達5天)。
發放可供發售的單位及樓價的全面資料
八. 於售樓處增設設施,方便準買家在作出購買決定時,可以即時查閱物業市場資訊平台上的資料。
強化現行的處理投訴機制
九. 在香港地產建設商會處理投訴的初步篩選階段,引入獨立代表。
消委會認為,對需作出可能是一生中最昂貴購買決定的消費者而言,有關建議是恰當和適度的。消委會將與相關的政策局跟進報告書中執行各項建議的可行性。
補充資料:
物業市場資訊平台(Property Market Information Platform.PMIP)
消委會早於1996年發表的研究報告,已促請政府建立物業市場中央數據資料庫,利便市民取得可靠的地產市場資訊。
資訊平台將集合現時發展商個別物業發展項目的資料,及不同政府部門提供的相關物業資料。
資訊平台提供的資料/數據:
市場動向 - 一般物業市場數據及資訊,包括住宅樓宇項目的未來供應量、預計落成日期、單位數目等。
開售前 - 個別發展項目的資料,例如樓宇名稱、地點、單位總數、售樓書等。
開售中 - 正於市場發售的項目、開售日期、發售單位數目及售價、出售情況、單位面積等。
銷售結束 - 交易日期、交易金額、每呎售價、付款方法、已售單位數目、取消交易的比例等。
構思中物業市場資訊平台可為準買家提供最新市場資訊,消委會建議發展商必須在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簽署後 24小時內(長遠而言應實時提供)分別上載資料至該資訊平台。
消委會明白設立有關的資訊平台涉及龐大的人力和資源投放,並需要懂得搜集、查證和更新資料的專家參與工作。此外,資料準確性亦會衍生法律責任等問題。然而,設立資訊平台可以為各方以至整個社會帶來的好處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