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有嬰兒沐浴用品被驗出含菌量過高,家長應小心選擇。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五十款嬰兒和兒童沐浴用品,發現其中兩款的菌落總數大幅超出嬰兒和兒童化妝品的衞生標準上限。
一款嬰兒沐浴露的菌落總數為每克7,300CFU(colony forming units),另一款嬰兒洗髮露則為每克30,000CFU。
兩款樣本的含菌量均遠高於內地《化妝品(對應文字)生規範2007》的規定,該規定要求嬰兒和兒童化妝用品的菌落總數,不可大於每克∕每毫升500CFU的上限。
使用微生物含量超標的沐浴用品,若皮膚有傷口,或接觸眼睛、生殖器官等,可能增加受細菌感染的機會,對濕疹或皮膚病患者尤甚。產品的微生物含量越多,引致感染的機會越大。
此外,測試同時發現,十一款樣本驗出含微量二噁烷,四款樣本驗出微量游離甲醛,全都低於建議或規定的含量上限。
所有樣本都不含水銀、鉛和砷三種重金屬。
然而,消委會認為,部分產品欠缺標籤成分和使用限期,情況有待改善。
在五十款樣本中,只有六款同時清楚標示到期日和開封後使用期;三款只標示生產日期及保質期。另外八款標示生產日期和到期日;十九款列出到期日;兩款標示生產日期。其餘十二款樣本使用密碼標示,消費者難以理解,或只標示開封後使用期,消費者無從知悉產品何時生產或到期。
使用限期資料對消費者適時使用產品非常重要,亦有助避免使用已變質的產品。
成分標示方面,十二款樣本沒有列出詳細的產品成分;對某些成分有過敏反應的消費者來說,詳細的成分資料非常重要。家長須留意子女使用產品後,有否出現皮膚過敏的反應。
現時法例沒有要求嬰兒沐浴用品須於包裝上列出使用限期及成分資料,但消委會呼籲供應商考慮自願性作出標示,以保障消費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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