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有婴儿沐浴用品被验出含菌量过高,家长应小心选择。
消费者委员会测试五十款婴儿和儿童沐浴用品,发现其中两款的菌落总数大幅超出婴儿和儿童化妆品的卫生标准上限。
一款婴儿沐浴露的菌落总数为每克7,300CFU(colony forming units),另一款婴儿洗发露则为每克30,000CFU。
两款样本的含菌量均远高于内地《化妆品(对应文字)生规范2007》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婴儿和儿童化妆用品的菌落总数,不可大于每克∕每毫升500CFU的上限。
使用微生物含量超标的沐浴用品,若皮肤有伤口,或接触眼睛、生殖器官等,可能增加受细菌感染的机会,对湿疹或皮肤病患者尤甚。产品的微生物含量越多,引致感染的机会越大。
此外,测试同时发现,十一款样本验出含微量二恶烷,四款样本验出微量游离甲醛,全都低于建议或规定的含量上限。
所有样本都不含水银、铅和砷三种重金属。
然而,消委会认为,部分产品欠缺标签成分和使用限期,情况有待改善。
在五十款样本中,只有六款同时清楚标示到期日和开封后使用期;三款只标示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另外八款标示生产日期和到期日;十九款列出到期日;两款标示生产日期。其余十二款样本使用密码标示,消费者难以理解,或只标示开封后使用期,消费者无从知悉产品何时生产或到期。
使用限期资料对消费者适时使用产品非常重要,亦有助避免使用已变质的产品。
成分标示方面,十二款样本没有列出详细的产品成分;对某些成分有过敏反应的消费者来说,详细的成分资料非常重要。家长须留意子女使用产品后,有否出现皮肤过敏的反应。
现时法例没有要求婴儿沐浴用品须于包装上列出使用限期及成分资料,但消委会呼吁供应商考虑自愿性作出标示,以保障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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