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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促引入不同國家認可電單車頭盔標準-《選擇》月刊第412期

  • 2011.02.15

電單車駕駛人士必須小心選購頭盔,保護能力佳的頭盔能有效減低意外時頭部受傷的程度。

運輸署的資料顯示,由1999年至2009年期間,本港每年有超過2,500輛電單車涉及交通意外,比私家車涉及意外的比率多三倍以上。

歐洲消費者組織(Euroconsumers) 最近進行了電單車頭盔測試,17個測試樣本中,5款開面式樣本在本港市場有售,售價由港幣1,160元至港幣3,480元。

測試結果顯示,其中一款(於本地有售)的吸震能力表現欠佳,及有3款在意外中可能令配戴者後腦位置較易暴露。

防震是頭盔最重要的功能。測試參考歐洲標準(ECE R22),將樣本戴在假人頭上,從前額、側面、頭頂及後腦4個位置撞向鋼砧,然後量度假人頭中心點的加速速度,以評估樣本的吸震能力。加速速度越低吸震能力越好。

一款樣本撞向模擬平地的鋼砧時表現欠佳,以兩個新樣本再進行測試,其中一個仍有瑕疵。

其他測試項目包括防轉動測試、面鏡表現和實際使用評估。

在防轉動測試中,3款樣本出現過大角度(33至45度)的轉動,表示意外出現時,可能令用戶的後腦位置較易暴露,增加受傷風險。

此外,5款樣本的面鏡在撞擊後,碎片沒有利邊,而經過磨擦測試後,面鏡仍能維持清晰。

消委會發現市面有個別售價較便宜的頭盔,其標示符合的標準並未獲本港認可,或甚至完全沒有標示符合任何標準,它們都不符合法例要求,消費者切勿購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電單車司機和乘客必須佩戴認可的頭盔。故此選購頭盔時,應小心檢查頭盔上的標記,確保頭盔符合本港認可的電單車頭盔標準。

配戴非認可的頭盔不僅違法,意外發生時頭部亦可能得不到應有的保護。而視乎具體情況及保險合約條款等因素,駕駛者本身可能沒有保障之餘,更有機會要為乘客的損傷負上賠償責任。

消委會促請當局加強巡查,防止店舖售賣不符合本地法例的電單車頭盔,並研究引入不同國家或地區的電單車頭盔標準,成為法例認可的標準,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

選購電單車頭盔時須注意:

- 俗稱「西瓜皮」或「水殼」的半頭盔只覆蓋頭的上半部,不建議使用。
- 頭盔應完全緊貼頭部但不會感到不舒適,不可過大或過小。應試戴數分鐘確保頭形和尺碼合適。
- 不要購買二手頭盔。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