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遺失八達通卡損失最高可達千元-《選擇》月刊第412期

  • 2011.02.15

每宗八達通卡交易所涉及的金額可能不多,但卡戶若遺失了自動增值八達通卡,報失後仍須承擔由報失時間起計六小時內自動增值的金額。

一旦遺失以信用卡自動增值的八達通卡,應盡快致電八達通卡報失熱線,而非向發行該信用卡的銀行報失,否則不能停止自動增值功能。但如果卡戶遺失的是銀行發行版八達通卡,則應即時直接通知發卡銀行辦理註銷。

消費者應妥善保存八達通卡,就如現金一樣。假設卡戶遺失的八達通卡有港幣499元餘額,並附有每次港幣500元的自動增值,則連同行政費,用戶即使失卡後即時報失,損失最高可能達千元。

消費者委員會認為,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可嘗試盡量縮短鎖卡所需的時間,減少八達通卡被盜用時卡戶的損失,增加對卡戶的保障。

自1997年推出以來,八達通卡已成為本港最廣泛使用的電子貨幣。現時流通量超過2,100萬張,平均每人最少擁有兩張。

消費者委員會於2009及2010年,分別收到50和62宗關於八達通卡的消費者投訴。主要涉及錯扣費用、不滿處理失卡程序及收費,今期《選擇》月刊報道其中兩宗個案。

一名投訴人兩次乘搭小巴再轉乘港鐵後,都發現八達通卡沒有紀錄轉乘優惠。投訴人雖然兩次都得到退款,但不滿問題重覆出現,並需先付費用列印交易紀錄,才能向八達通卡公司交涉。

另一名投訴人於超市以八達通卡付款時,需拍卡三次才能完成交易,後來發現被連續三次扣減相同款額。投訴人向八達通公司投訴,公司表示交易屬正常過數,投訴人其後獲商戶退款。

八達通卡戶應留意以下各點避免出現爭拗:

- 拍卡前應先看清楚八達通收費器上顯示的金額是否正確,並保留收據。
- 付款時將卡放在收費器上,直至發出聲響確定交易完成才拿開。
- 以八達通卡付款時,不要將兩張或以上的八達通卡,或與其他電子產品放在一起。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參加八達通的消費獎賞計劃後,可能會收到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及其合作商戶的產品宣傳資訊,不希望收取促銷資訊的消費者,須提出拒絕接收(opt-out)指示。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