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宗八达通卡交易所涉及的金额可能不多,但卡户若遗失了自动增值八达通卡,报失后仍须承担由报失时间起计六小时内自动增值的金额。
一旦遗失以信用卡自动增值的八达通卡,应尽快致电八达通卡报失热线,而非向发行该信用卡的银行报失,否则不能停止自动增值功能。但如果卡户遗失的是银行发行版八达通卡,则应即时直接通知发卡银行办理注销。
消费者应妥善保存八达通卡,就如现金一样。假设卡户遗失的八达通卡有港币499元余额,并附有每次港币500元的自动增值,则连同行政费,用户即使失卡后即时报失,损失最高可能达千元。
消费者委员会认为,八达通卡有限公司可尝试尽量缩短锁卡所需的时间,减少八达通卡被盗用时卡户的损失,增加对卡户的保障。
自1997年推出以来,八达通卡已成为本港最广泛使用的电子货币。现时流通量超过2,100万张,平均每人最少拥有两张。
消费者委员会于2009及2010年,分别收到50和62宗关于八达通卡的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错扣费用、不满处理失卡程序及收费,今期《选择》月刊报道其中两宗个案。
一名投诉人两次乘搭小巴再转乘港铁后,都发现八达通卡没有纪录转乘优惠。投诉人虽然两次都得到退款,但不满问题重复出现,并需先付费用列印交易纪录,才能向八达通卡公司交涉。
另一名投诉人于超市以八达通卡付款时,需拍卡三次才能完成交易,后来发现被连续三次扣减相同款额。投诉人向八达通公司投诉,公司表示交易属正常过数,投诉人其后获商户退款。
八达通卡户应留意以下各点避免出现争拗:
- 拍卡前应先看清楚八达通收费器上显示的金额是否正确,并保留收据。
- 付款时将卡放在收费器上,直至发出声响确定交易完成才拿开。
- 以八达通卡付款时,不要将两张或以上的八达通卡,或与其他电子产品放在一起。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参加八达通的消费奖赏计划后,可能会收到八达通奖赏有限公司及其合作商户的产品宣传资讯,不希望收取促销资讯的消费者,须提出拒绝接收(opt-out)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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